結果,仍無多大收穫。 4、誹謗者原是黃小姐的戀人 線索斷了,也沒有公布破案的消息,但市民們懷著各種各樣的心思在打聽、在議論。 市委領導一天一個電話催問案情。 偵破組從公安局長到每個偵查員猶如挑了千斤重擔,壓得喘不過氣來。 其實,時間才過去兩天。 正當排查舉步維艱之際,與黃美清同時參加工作的潘小姐,找到偵破組李中文反映了一個情況: 兩年前的一個中午,一個約30多歲的男子來到賓館要找黃美清,黃不想見他,就躲了起來。 來者破口大罵黃美清是婊子、騷貨,還當眾貼出一張誹謗黃的複印小字報,內容污穢不堪,說黃美清今天與某男胡來,明天又在某地賣淫。 賓館的小姐們一起將他轟走,臨走時他惡狠狠地說:「黃美清你總有一天會不得好死!」那張小字報當場被服務員們撕毀。 接著,潘小姐掏出一本日記給李中文說:「對了,我還保管了一本黃美清的日記本,是在那男子罵她一個星期後,她要我保存的,後來可能是她忘記來拿了,我放在皮箱里也沒動它,直到她死才想起,現在交給你們,不知對破案有沒有用。 」 李中文接過日記隨意一翻,立即被吸引住了: 1995年1月21日陰天 昨天夢見成,好想與他睡在一起,可……抱著他不敢放開。 一覺醒來,只是我一人睡在床上。 我不能太自私了,他是個有家的人,我現在只能孤獨一人,想他有什麼用?唉…… 好不容易熬到10點鐘,成果然上五樓來了,我真想抱著他哭,但為了他安心開車,平平安安地歸來,我強忍著感情,湊過唇,讓他親了親我…… 整整一大本日記共70篇,其中50篇與成有關。 成某———會開車———有家,會不會就是賓館大吵大鬧誹謗黃美清的那個人? 偵查員們立即行動,在賓館、工廠、周圍有關單位進行地毯式摸底排查。 深夜12時,偵查員高鑫、李中文終於找到了誹謗黃美清的那個男子。 他叫成丁元,34歲,郴州市某工程隊技術員,剛出車回來的他,聽說是為黃美清的事找他,十分震驚,愣神良久,只問了一句:「黃美清怎麼啦?」 「她已經死了,至於是怎麼死的你先別問,重要的是你要交待與她的關係,特別是近來你活動情況。 」 「哇」地一聲,成丁元大聲哭了起來。 失意和痛苦像一把鋒利的犁,犁碎了他充滿幻想的心田,也是這把犁,翻出了他埋在心裡的種子…… 1994年8月的一個晚上,成丁元到金三角舞廳跳舞,因為沒有舞伴,他一個人閑坐在一旁觀賞別人的舞姿。 這時一個身著荷花連衣裙的姑娘進來了,姑娘的連衣裙和嫩白的肌膚連成了一氣,嫵媚極了。 成丁元看呆了,今晚竟能遇上如此漂亮的姑娘,他鼓起勇氣,壯著膽子,走過去瀟洒地示意:「小姐,能賞臉跳個舞嗎?」 姑娘揚起淡淡的遠山似的眉毛,嫣然一笑:「請吧!」 他們動作嫻熟,翩翩起舞。 這姑娘就是黃美清。 第二天晚上,他們不約而同又來到舞廳,第三天再次來到……以後,成丁元改為邀黃美清散步、吃夜宵,她同樣沒有拒絕。 說不清是蝶戀花還是花戀蝶,一個月後,他們誰也離不開誰,經常睡在一塊了…… 1996年7月5日,成丁元與妻子離了婚。 不久,他在彬州市燕泉路買了一套商品房,與黃美清住在了一起。 可是,愛情不僅僅是甜蜜也有苦和辣。 因為成丁元離婚後,9歲的男孩和12歲的女孩跟他一起過,黃美清不習慣,每每吃過飯,她就叫小孩去洗碗,成有意見,說孩子這麼小,應該大人洗,為此類事,兩人經常吵架。 11月初的一天,成丁元接到一個打給黃美清的電話,因為沒能叫黃接,黃大為不滿,雙方吵了起來。 爭吵中,成丁元對黃一頓拳打腳踢,將黃打傷住院,共花去醫藥費4000元。 傷好后,黃再沒理睬成丁元,從他的房子里搬出來,住進了單位的集體宿舍。 成丁元後悔莫及,不斷向她檢討,求她搬回去住。 黃傷了心,不但不回去,反而責問:「我為什麼要與你住在一塊?我又不是你的妻子!」成丁元火了,到她單位大吵大鬧,最後竟寫出小字報誹謗她。 「那次我說,她總有一天會不得好死,這是氣話。 從內心講,我一直很喜歡她,希望她回心轉意,為此,兩年過去了,我一直沒有找對象。 唉,真沒想到……」說完,成丁元悲淚長流。 再查成丁元這段時間的活動情況,10月5日他出差到廣州,10月13日才回來。 一個重點懷疑對象,就這樣令人失望地排除了。 就在偵破組全力以赴調查、摸底、走訪、座談,力爭從蛛絲馬跡中找出有價值線索的時候,技術組送來一份檢驗報告,黃美清房間被燒毀的物品如下: 長電視櫃一張,高路華牌29英寸彩電一台,熊貓牌25英寸彩電一台,長短真皮沙發三件,玻璃茶几一張,愛立信788手機一台,電話機…… 上述物品,經物價部門核價,共價值7餘元,房子現價5萬元。 這些物品是黃美清自己買的,還是有人幫她買?又是誰幫她買或借錢給她買呢?按常規,一個參加工作才4年的職工,是無論如何買不起這些物品的,且黃美清家在農村,生活困難,家中不可能給她提供更多的幫助。 「重點查與黃美清有來往的大款!」偵破組長鄺光華果斷地說。 偵查員們迅速行動,同時張貼公告,希望市民們積極提供線索。 令人高興的是,公告貼出去的當天下午,成丁元來到偵破組,未等落坐就說開了: 「自從昨天你們找我談話后,我心裡難過極了,黃美清死得太冤枉太慘了,作為深深愛過她的戀人,我有責任為你們提供線索。 回去后我想了一夜,記得6月份的一天中午,我開車路經南街,看見承包黃美清單位工程的包工頭鮑靈聰,我問他去哪兒,他說上開元大樓送錢。 現在我才知道,黃美清也住開元大樓,他會不會與黃有關係呢?因為據我所知黃美清善於結交有錢的大款……」 5、不貪色為何送錢給她 公安人員一進屋,鮑靈聰落落大方讓坐,瀟洒自如回答提問,在瞬間的停頓中,他會用不易察覺的斜光觀察,不難看出,他是個闖蕩江湖,經歷豐富,應變能力極強的人。 提到給黃美清送錢的事,鮑靈聰頭上冒出豆大的汗珠,眼看瞞不下去了,他無可奈何地說: 「我首先聲明,同時也向你們保證,在黃美清生前,我與她沒有一丁點不正當的關係。 10月10日黃美清被害這一天,我到長沙出差去了,你們可以查證。 送錢有這麼回事,錢是我的,是廠基建科副科長邵良武要我送的,他沒有說明送款的原因,只是叫我送。 我想這對於今後我承包工程至關重要,不敢怠慢,馬上送去了。 那天是6月5日,我用一張報紙包好2萬元現金送給了黃小姐,當時是中午,她剛吃過飯。 她接過錢后連說『謝謝』,我坐了約一分鐘就走了。 唉,我真後悔,白送2萬元錢,包工程的事看來是泡湯了。 」 「你認為邵良武為何叫你送錢給黃小姐?」公安人員進一步追問。 鮑靈聰想了想回答道:「我想邵良武與黃小姐有不正當的關係,他想長期討好她,或養小蜜,自己又無錢,只好利用手中權力,指示我送錢,以達到長期佔有黃小姐的目的。 這僅僅是我的分析。 」 邵良武被傳到偵破組。 還未等公安人員問話,他就一五一十交待了偵破組意想不到的違紀違法事實。 在一次工程招標中,邵良武接受了承包商2萬元賄賂,他以為被人揭發,如實作了交待,後悔不該接受不義之財,並保證馬上如數退贓。 第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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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殺人案偵破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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