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聲狂喊,令附近的狗都驚得齊聲狂吠。 我和老爸一道前往醫院看望。 老爸對立下大功的媽媽只簡單慰問了兩句,就提出要看嬰兒。 護士把嬰兒抱來后,他全然不理會容貌,第一反應就是檢查下半身。 「哦哦,有有!確實有雞雞!是男孩,貨真價實的男孩!哈哈哈,太好了,我的夢想終於實現了!」 看著老爸發瘋般大喊大叫,我的心情卻奇妙地冷靜下來。 我望了一眼床上的媽媽。 雖然剛分娩完,她的表情也同樣看不出興奮。 目光相觸的剎那,我們似乎都察覺了對方的心思,不約而同地輕輕嘆了口氣。 「唉,你要是男孩子多好啊!」打從我記事起,老爸就一直對我念叨這句話,聽得我豈止耳朵長繭,簡直連耳朵都成了繭子。 我本來很可能會被念叨得自暴自棄,之所以沒到這一步,是因為我覺得他的理由實在無聊得緊,只是他自己不這麼覺得。 老爸的夢想就是把兒子培養成職業棒球選手。 這一夢想背後是個很老套的故事——他自己很想成為棒球選手,卻未能如願。 照我媽的說法,我爸沒能當成,純粹是因為毫無天賦。 既然如此,只怕兒子出人頭地的指望也不大。 可老爸卻不這麼想。 「我在棒球上沒有取得什麼成就,都是因為起步太晚。 只要從小勤奮練習,我兒子將來篤定能成為職業選手。 」 老爸對此深信不疑。 聽說他和我媽結婚前就宣稱,只要生了兒子,定要將這一想法付諸行動。 可惜事與願違,婚後不久生了一個女兒,那就是我。 老爸大為沮喪,只好寄希望於下一個孩子。 給我起名望美,就是蘊含了「期望」的含義。 但我的名字絲毫沒有發揮效力,媽媽的肚子再也沒有了動靜。 老爸心急如焚,每天晚上努力播種(我猜的),卻總也不見成果。 到我五歲那年,老爸終於死了心。 可他又轉而異想天開,有一天買來兒童用棒球手套,對我說: 「來,望美,我們來練習投接球吧。 」 我一向都是玩娃娃換裝遊戲,聽后回答: 「啊?我不想練呀。 」 「為什麼不想?投接球很有趣哦。 好了,快換上運動服!」 老爸硬把我拖出門,逼著我練習投接球。 從那一天起,我的生活就陷入愁雲慘霧。 每天早上天海蒙蒙亮,老爸就把我叫起床,至少練上兩小時投接球。 有時候起的比送報紙的大哥哥還早。 看到我們父女倆一大早就揮汗如雨地練習投接球,他驚訝得目瞪口呆。 總之,老爸把原打算培養兒子的那一套都用在了我身上,好像覺得既然兒子沒指望,就只能拿女兒將就將就了。 「等望美長大成人,說不定已經有女子職業棒球比賽啦。 要是沒有,我們就自己組織一撥人玩好了。 最近女性不斷涉足男性的領域,所以這也不是什麼天方夜譚。 」練習完投接球,吃早飯的時候,老爸常常這麼對我說。 我總覺得他其實是講給自己聽的。 不得不陪著老爸做夢,我實在是不勝其煩。 我多次嘗試反抗,甚至撂下「我最討厭棒球!」的狠話,但每次媽媽都勸我: 「反正你爸很快就會放棄了,你就陪他玩玩吧。 」 被她這樣軟語央求,我也就狠不下心拒絕。 就這樣,我不情不願地繼續應付著老爸。 上小學后,我被迫加入了本地的少年棒球隊。 隊里就我一個女孩子,起初還有人嘲弄我,但事實證明,同年齡段的孩子中數我技術最好,於是再也沒人說閑話了。 老爸一有時間就來看我們訓練,有時看得坐不住了,還會自作主張地指導我和其他孩子。 老實說,教練顯得有點厭煩。 我並沒有太認真訓練,但仍很快便成為正式隊員,出場比賽。 不用說,老爸自然是我的拉拉隊。 我表現搶眼的時候,他比我還要興奮,一個人狂喜亂舞半天後,還總要加上一句: 「唉,你要是男孩子多好啊……」 每次聽到他這句話,我就感謝老天,幸虧沒把我生成男兒身。 同時我暗暗祈求,快讓我從這惱人的境地里解脫出來吧。 我只想做個普通的女孩。 雖然才上小學三年級,身邊不少朋友已經打扮得女人味十足,讓我不由得焦急起來。 我穿的都是男孩的衣服。 就算想穿可愛的連衣裙,可我臉曬得黑黝黝的,手腳上全是傷,根裙子一點都不協調。 我即將升入四年級時,媽媽懷孕了。 從那一天起,我和老爸就天天祈禱。 老爸是為了實現本已死心的夢想,我則是為了逃離目前的狀況。 我們的心愿只有一個——這次一定要生男孩。 然後果然生了男孩。 這個被取名為勇馬(「勇馬」的日語發音近似「飛雄馬」。 棒球漫畫名作《巨人之星》講述了星飛雄馬在父親星一徹的嚴格訓練下,朝棒球明星邁進的故事。 「一徹」在日語中有「固執」之意。 )的孩子,可以說從一出生命運就已註定。 如通過第一次播下花種的孩童般,老爸每天都要查看勇馬的成長情況。 他用裁縫用的捲尺從頭頂量到腳尖,然後感嘆:「唷,比昨天長高了五毫米。 」聽口氣,他已在心急火燎地期待和兒子一起打棒球的那一天。 至於我,在弟弟出世的第二個月就退出了棒球隊。 媽媽把這件事告訴老爸時,他只漫不經心地應了一聲「噢,是嗎」。 順利從棒球地獄解脫的我,立刻開始留長發(以前一直是類似運動頭的古怪髮型),盡量不去戶外,以儘快把皮膚捂白。 勇馬三歲時,老爸給了他一個軟式棒球。 以前就已教他玩過球,但真正全力訓練則是從這時開始的。 老爸要求勇馬用左手投球。 「棒球運動中左投手是很寶貴的人才,即使球的時速比右投手慢上十公里,威力也同樣驚人。 假設對方是左打者,那就更佔便宜。 另外,牽制一壘跑者也很容易,最終自責分(指扣除失誤、捕逸因素,純粹因投手的投球造成的失分)就會很少。 」 三歲小孩哪裡聽得懂這些,老爸卻喋喋不休。 後來老爸又採取各種手段實施左投手培養計劃。 勇馬本來慣用右手,很快就學會用右手握筷子和鉛筆,但老爸連這些細節都要求他改變。 一天,老爸買來一大堆玻璃球,放在海碗里,旁邊再放一個空海碗,然後給勇馬一雙筷子,對他說: 「你聽好,勇馬,用左手拿筷子,把玻璃球夾到另一個海碗里。 你要天天練習,一直練到能迅速夾起來為止。 」 用筷子夾玻璃球,就算右手都很費勁,更別提左手了。 勇馬每天都練得愁眉苦臉,老爸還坐在他面前計時,嚷著「不行,不行,比昨天慢了五秒」之類的激勵他。 第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推理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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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笑小說》
第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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