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點就逃走了,差一點。 為什麼沒逃走?當然是因為帥哥。 剛去的時候,看誰都是一個樣,看不出誰帥誰不帥。 那裏像個國際大都市,五大洲四大洋的人都有,各有各的帥法,反而看不出誰帥了。 那些WAITER看我們WAITRESS,肯定也是一樣的感覺,五大洲四大洋的女孩都有,剛一開始根本不覺得誰漂亮誰不漂亮。 後來問他第一眼看到我的印象,他總是笑,但不回答。 再問,他就反問:你第一眼看到我是什麼印象? 你?沒印象。 他不惱,他好像不會惱一樣。 第一眼沒印象沒關系嘛,慢慢就會有印象了。 是的,慢慢就有印象了,慢慢就能分出個子醜寅卯來了。 從小到大,我喜歡過的不一定是大家都說帥的男的。 小時候喜歡劉德華也是沒幾個人喜歡他的時候,後來他越來越成名了我反而對他不感貌了,總覺得有名的人做的不是他們自己,也不可能完全做自己。 可能在美國有可能吧。 人相對來講是自由很多。 其實我最先感到的,並不是他的帥,而是他的溫暖。 我也說不清,到底他是怎麼讓我感到溫暖的,就是感到了,像一團氣氛,包裹著我。 你說奇怪不奇怪?我不管到什麼地方,好像都能感覺到周圍有沒有一雙眼睛在注視我,哪怕是個陌生的地方。 如果我感覺到有雙眼睛在注視我,那雙眼睛遲早會出現在我面前。 不管我在店裏哪個地方走著,都能感到他在什麼地方注視著我。 那種感覺真好,有時感動得想哭。 他性格很好,總是笑呵呵的.他是印尼華僑,美國上大學,爸爸是商人,媽媽一輩子沒在外工作過。 我的性格比較內向的,典型的悶騷.:)高中時在國內外向了一段,是班上的crowd,但那時心裏很痛苦的。 逼著自己外向,大大咧咧的,心裏知道自己不是那麼一回事。 他做WAITER時間比我長,又會multi-tasking,好像腦子裏分了許多的THREAD,一個THREAD幹一件事,互不幹擾。 每次我忘了拿東西,一臉尷尬地回去拿到時候,總能碰見他。 嗨,又忘什麼了? 忘了拿跟餛飩湯的面幹— 我去拿。 面幹拿來了,還順手捎來了兩雙筷子。 回到客人桌前,把面幹放下,就聽客人問,有沒有筷子? 先知先覺。 抬眼看他,知道他正站在不遠的地方,笑吟吟的,仿佛在說:我先知先覺吧? 中午休息,其它人都不知跑哪去了,沒人理,很失落的感覺。 但是轉個眼,看見他沒走,站在吧台邊。 就在店裏坐坐? 嗯,好吧。 他話不多,但是個好聽眾,總是笑吟吟的,好像你講的任何事他都饒有興趣。 講啊,講啊。 怎麼都是我在講?你怎麼不講? 我喜歡聽你講。 第1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都會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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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裡飄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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