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愛。 」 這是我們之間操練得爛熟的問答套路,她很滿意,然後躺下,熟練地在我的肩膀和脖頸處找到最舒服的位置睡去,像一個喝足奶水安然睡去的嬰兒。 次日早上,我去外屋打開手機,驚心動魄地發現,手機裏的短信除了她給我發來的以外,無一幸存。 我大怒,回頭,見穿著睡衣的她正一臉無辜地給那個布熊梳著毛發。 第26章 這就是卓敏,這就是卓瑪水晶,一個我撿到的從河的上遊漂流而下的女孩,一個裹脅我「偷渡」的蒙面人。 我對她很好奇,好奇她身上互為矛盾的兩種東西,很多時候她清澈得像一顆水晶,偶爾,她也會暴怒得像一顆霰彈,不管能否命中目標都會奮不顧身打出去,哪怕粉身碎骨。 我隱隱感覺到她身上危險的東西,只是暫時我還不知道它在哪裏。 短信被斬草除根,我一直伺機報複,但她就像並無任何事情發生過,天天早起給我做早餐,然後去團裏排練演出,天天在錄音筆裏留言。 終於有一天,我沒有按她的要求在錄音筆裏留下「我愛你」,而是用心險惡地講了一個古堡幽靈的故事,我也沒有給膽小的她留一盞進門的燈,讓房子裏漆黑一團,她通常比我早出門,比我早回家……傍晚,我接到她聲嘶力竭的電話:「楊一,我恨你!」 好幾天她都不理我,高傲地在家裏晃來晃去,給香水百合澆水、看韓劇、壓腿、席坐在地上算「塔羅牌」,並不時因變幻的牌相一驚一乍。 她堅持給我做早餐,沉默地和我一起吃飯,每天錄她的錄音筆,但拒絕交給我聽,我不知道她在裏面都錄了些什麼,我也無所謂。 第27章 直到那天,那個大雪彌漫的晚上。 一個孤兒和另一個孤兒,之間,總有一根微弱的臍帶相連。 敲門,急促而倉皇,開門,風雪中漫卷過一種傷心的味道,她帶著哭腔:「快,救救它。 」 當她把那條小狗從懷裏拿出來時,我以為它快死了。 它身體僵硬,毛發幹枯,眼睛裏蒙了一層灰灰的東西,它勉強睜眼看看我,然後閉上。 我並不以為它是條狗,它更接近一只耗子。 這是卓敏連續三天在樓後那兩排白楊林邊看到它。 第一天,它還在用瘦弱的腿支撐著搖搖晃晃去垃圾桶尋覓點食物;第二天,它已經幾乎不能走動,只是因饑餓低聲哀叫;第三天,它就只能趴在那片草地上又吐又拉,任憑過路的孩子向它扔著石頭,它緩緩地閉上眼睛。 沒有人知道它何時出現在那排白楊樹林中,也沒有人知道它從哪兒來,人們只是發現它越來越虛弱,它快死了。 老門衛說:「明天等它死了就把它埋了吧,怪可憐的。 」 它非常瘦小,卻盡量去保護自己,一旦有人試圖走近,它就會在喉嚨裏發出威脅的聲音……它唯一能夠接受的是卓敏,當她走過,它就會竭力搖動尾巴,鼻子裏「嗚嗚」發出哀叫,她嘗試用手去摸它它也不抗拒,旁邊人就勸她千萬別摸,「遺棄犬,說不定有什麼病。 」 雪從第三天傍晚開始碎碎落下,大地漸次空寂,快死去的小狗瑟瑟發抖地蜷縮在一棵最大的白楊下,後來人們聽不見它的聲音,她經過那片白楊林時,老門衛正在說:「等雪停,就把它埋了,怪可憐的。 」 一種柔痛油然而生,她向雪地裏那一小塊陰影走去,那是它露在積雪外一動不動的腦袋,旁邊的雪地上有一攤汙漬,可能是小狗吐的……那一刻她很想哭,她把手搭在小狗的腦袋上默默祝福著,小狗突然睜開了眼睛,透露出一絲微弱的渴望的光——後來她說:「那一刻它好像認出了我,我也認出了它,我覺得和它有緣,我要救活它。 」 小狗的鼻尖已經沒有濕潤的感覺,它奮力地從積雪中掙紮爬出舔舐著她的手,那是小狗身體內殘存的最後一絲力氣,卻用來緊緊跟隨著她。 她拉開羽絨服用體溫呵護著它,它竭力用毛茸茸的爪子抓住她……老門衛說,沒救了,拉得太厲害。 卓敏目光決絕地說:「我要把它救活。 」 室內的溫度讓小狗有了點活力,卓敏慌亂地給它洗澡,吹風,端了一小杯牛奶,它好像很餓,貪婪地把整個腦袋伸進去,然後吐了,身體糊得白花花的,更難看,然後就在給它找出來的一個大鞋盒子裏昏昏睡去。 半夜時分,它開始嘔吐,拉稀,好像要把瘦小身體裏的腸腸肚肚都拉出來,它的眼睛逐漸無神,瞳孔放大。 「它活不過今晚。 」我斷言。 她憤怒地對我喊:「胡說,它一定能活。 」她翻箱倒櫃找出兩片「黃連素」,又給它喂了一支「慶大黴素」,她一夜沒睡,一直摸著小狗的腦袋和身體,我知道她固執的程度,她從來都會歇斯底裏去做她認為尚存希望的一切事情。 第二天,太陽出來,奇跡出現。 小狗搖搖晃晃從盒子裏爬出來,它在原地昏頭昏腦站了一會兒,沿牆腳慢慢走了一圈。 我發現,它的眼睛有了些許光芒,它的尾巴輕輕搖動。 「它還有救。 」我對兩眼通紅的卓敏說,她激動地抱起小狗使勁地親了一下,又感激地親了我一下。 我避閃不及。 小狗突然「汪」的輕吠一聲,微弱,但有溫度。 小狗在卓敏的細心呵護下迅速康複,隨風成長。 一個星期後,它就正常飲食,兩個星期後,毛發展現光澤,一個月後,它居然可以在我調教下學習上廁所,拉完之後還會「汪汪」直叫提醒主人打掃。 它的蹄爪會在清晨「噠噠」響起,跑進來趴在我們床前,眼睛亮亮,用濕乎乎的舌頭舔我們的臉催促起床,每天傍晚,它也會站在家門口,門一開,它就會迅猛地撲上來,尋找有沒有給它帶回好吃的零食。 它很奇怪,喜歡吃巧克力,喝可樂,喝著可樂時,不停甩著粉紅的舌頭。 我發現它血統不純,似乎是雜交的金毛獵犬,但顯得非常有型,腦袋圓圓四肢矯健,眼神憨憨地透出一種純良,卓敏堅決不准我叫它雜種,「它是混血兒」。 有時候,它會獨自蹲在陽台上仰頭看著天空,這時,她就會認為被遺棄的它在想念媽媽,它好像特別喜歡聽一首叫《木魚石的傳說》的老歌,歪著頭,喉嚨裏動情地「吱吱」應和著。 第1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都會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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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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