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回家時,屋內仍黑著燈。 程少臣一向回家比她晚,即使她也有應酬的時候,也總是她先到家。 她在黑暗裏坐了一會兒,有幾分怔忡。 其實她並不是很想念江浩洋,與他分手,惋惜過,但從來不曾後悔。 人總要向前走,不可自尋煩惱,這道理她一直都明白。 只是,人並不能控制自己在回想那些往事時,那些止不住的悵然若失。 心裏失落時,不免想起一些往事來。 初中時那個在她鉛筆盒裏放菜青蟲、上課時用剪刀偷剪她頭發的同桌壞小子,很多年後乘了十幾小時的火車跑到她的大學校園對她說:沈安若,我一直喜歡你,從第一眼見到你便喜歡。 高中畢業時,有位男生送了她寫滿整整一本日記本的情書,七年後的同學會上,他直到聚會結束都沒記起她的名字。 大學一年級時她暗戀過一位師兄,天天在籃球場外偷看他打球的英姿,其實她是體育盲;每天走過他偶爾會經過的那條小路,其實要繞路;去加入他任社長的社團,其實她對台球毫無興致……那時小心隱藏著小小情緒,在心中自悲自喜,其實只有單純又傻氣的念頭,未來有一天若能重逢,一定要對他說「曾經有一個人暗戀你……那個人就是我」,然後坦然一笑,將朦朧初戀真正地完美結束。 其實去年她真的在一次培訓課程上遇見他,整整一天的時間,那麼多的機會,卻完全失去打招呼的勇氣。 不只如此,甚至故意躲避,倉皇逃離,生怕被認出。 原來一個人心中最美的暗戀,也會被歲月磨蝕成汙點,再也不願被提及。 當然還有江浩洋。 曾經他們各騎著一輛自行車到效外去野炊,整整騎了四個小時,弄得灰頭土臉,並且迷了路,險些回不來,最後臉被曬傷。 她捂著臉不讓他看到她狼狽的樣子,江浩洋一邊扯著她的手一邊笑:「反正你將來都是要嫁我的,多醜的樣子我都能忍受。 」而今天,他們的距離不過二十厘米,卻努力裝作陌路相逢。 賀秋雁昨天在電話裏感慨說:人生如同乘車,而我們是那司機。 途經每一個站點,有人下車,有人上車,開始陪伴你的人多半中途便離開,而真正陪你到終點的總是少數,甚至是一個都沒有。 沈安若想,人生其實更像一座旅店,每個人都是自己的店主,天天見路人神色疲憊,來去匆匆,有人累了歇歇腳,有人餓了吃頓飯,也有回頭客重溫故地,但總是沒有人會久留,大家終究都要走。 如此這般,周而複始,往複循環,人便漸漸地老了。 總是不知道,今天誰要來,明天誰要離開,暫時留下來的又會是誰。 第三章 裝模作樣 如果我們沒有忘記過去,從來都不是因為懷念別人,而是懷念過去歲月中的自己。 ——沈安若的Blog 春節前的工作總是繁雜。 或許沈安若平時積累的人緣還算好,雖然升職突然,卻少有人刻意刁難她。 當然除了蔡一祥,那麼一大把年紀,竟然玩打小報告這樣低級的事,起因不過是她替新來的見習員工掩飾一點小錯誤,免得最後影響去留。 害她被領導批倒也無妨,何苦讓剛踏入社會沒幾天的小孩子這麼深刻地感受到世間險惡。 最後當然不了了之。 沈安若抬頭便可見蔡一祥胖胖的後腦勺,很想把文件夾摔過去,但當他若無其事滿臉謙遜地說「沈部長,有個問題需要請教」時,仍臉上含笑柔聲道:「蔡哥,你還是喊我安若就好。 」 是誰說職場就是一個恩怨江湖,分明就是一團面筋糨糊。 本是一堆堆芝麻小事,偏偏有人添柴有人灌水,最終熬成芝麻糊。 程少臣近日應酬也多,除了周末,晚上幾乎不回家吃飯,但回家的時間卻很早,不像以前動輒便是下半夜。 安若回想,兩人的電話,十之八九總是關於吃飯。 比如:「今晚不回家吃飯。 」 或者「今晚吃什麼?」 或者「今晚到××飯店吃飯,×點到。 」 再或者「晚上出來吃,下班後我去接你。 」 真真正正的飲食男女。 農曆小年恰逢周日。 前一日安若請了鐘點工幫忙清理衛生,准備過春節。 這一日又自己動手收拾各處小角落,一忙又是大半日。 難得程少臣一天都在家,雖然一直待在他自己的書房裏,很少出來。 整理到他的房間時,竟沒走開,幫她把桌子上的東西一一移開,甚至幫著她擦最高處的架子。 程少臣一向是倒了油瓶都不肯扶的人,所謂的十指不沾陽春水,竟肯主動幹活,實在是奇怪。 他倆同時在家的時間不太多,偶爾有之,也是各自待在不同的屋內,話都很少說。 但程少臣突然有興致時,也會做些奇怪的事。 沈安若總是濕著頭發就躺下睡,大多數時間他都不管,但有那麼兩三回,他以濕著發睡會頭痛為由,找來吹風機親自幫她弄幹。 有時會在她扔了滿床的衣服也想不出該怎樣搭配去代表公司參加晚宴時,熱心地替她出主意,甚至還順便幫她挑選口紅顏色,逼著她把原來已經塗好的擦掉。 偶爾也會在吃完飯後,主動地幫忙洗碗擦桌子,雖然次數屈指可數。 第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都會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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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客,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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