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安若有小小的尷尬。 她對數字十分遲頓,超過百萬位就犯暈,如果不刻意很難記住手機號碼。 她走到安靜處,聽清程少臣質感清冷但語調溫和的聲音:「如果沈小姐明日有空,可否幫我一個忙。 」 他語氣誠懇,理由聽起來如此充分,第二天又是周末,沈安若覺得很難拒絕。 程少臣的一對前輩夫婦明日要來Y市,程少臣請她作陪。 沈安若問:「你的女同事們呢?」 「她們不合適。 而且那位阿姨與你是老鄉,你不想來認識一下?」 沈安若跟程少臣一起去車站接了那對老夫妻,便明白程少臣為何要找她。 那位老先生頭發花白,精神矍鑠,表情嚴肅,穿一身洗得發白的筆挺中山裝。 而那位老阿姨,雖然慈眉善目,笑容可親,但一身打扮分明像八十年代政工女幹部。 想來程少臣口中那些精致的女同事,入不了這二位的眼,還是端莊素淨的她更能勝任。 這天她穿了平底鞋與素色的短大衣,紮起頭發,沒化妝,打扮得跟學生一般。 果然老先生跟程少臣打完招呼後,看見安若便眼睛一亮:「少臣,這丫頭好,端莊秀麗,溫婉大方,可比你前兩回帶來的那些強十倍。 你看女人的眼光總算長進了。 」他聲音十分洪亮,幾米外都聽得見。 立即有人回頭打量沈安若,她找不到地縫鑽,只好做出「端莊溫婉」的表情微笑。 這二老是程少臣父輩的好友,從小看著他長大,每年這時候都要來Y市一趟,通常只要程少臣有空,便會陪同他們。 他們去了靈安寺,只有兩小時車程。 本來沈安若坐副駕位,結果阿姨嫌老先生坐她邊上不吭氣,太悶,便逼著老先生跟安若換了位子。 「當年我大病,正在這裏當兵的我們家李老頭便去靈安寺跪地許願,只要我好了,願意年年回來還願,所以我們每年這時候都要去進香。 」這位孫阿姨提起往事就眉開眼笑,臉上皺紋都變得年輕。 那李老先生走路極快,步子邁得很大,走山路如履平地。 沈安若悄聲問:「李老以前是軍人?」 「嗯,我爸的戰友,小時候管我比我爸都狠。 」 正說著,李老已回頭大聲喊:「少臣,跟上來,年紀輕輕體力怎麼那麼差!」又換一副溫柔面孔朝向安若:「安若丫頭,你陪你孫姨慢慢走,別累著。 」 孫阿姨挽著安若的手在後面慢騰騰地走,絮絮叨叨地講述當年事。 這位孫阿姨真的與她同鄉,兩人上的還是同一所小學,只是隔了三十年。 安若覺得十分親切,聽得津津有味。 結果她話題一轉,開始談程少臣:「我們少臣是個好孩子,對長輩有禮貌,對小輩又有耐性。 小時候他見我一人在家怕我悶,就常去陪我,講笑話給我聽,還幫我去買米買面。 那些壞男孩子們整日欺負得女孩子們哇哇哭,少臣從不跟他們一夥……咳,將來嫁給少臣的女孩子肯定很幸福。 對了,少臣家是好人家啊,程老夫妻都是極好的人,不會讓媳婦受委屈的。 」 沈安若自覺冒犯地想,前眼這位阿姨儼然一業餘拉皮條的,忍俊不禁:「孫阿姨,我跟程少臣只是普通朋友。 」 「哎呀,哪一對夫妻不是從普通朋友做起的啊。 」 那一對老夫妻進香十分虔誠,互相攙扶著,恭恭敬敬地跪拜。 沈安若在外面看得有些動容,轉頭對程少臣悄聲說:「多幸福的一對老人。 」 程少臣湊近她的耳朵壓低了聲音:「其實他們年輕時總吵架,最凶的時候都動刀子。 」 「你瞎扯的吧,真不厚道。 」 程少臣抿嘴笑,不再說話。 過一會兒問:「你要不要去進一炷香許個願?」 「我不信這個。 寄希望於神靈,還不如靠自己。 你怎麼不去?」 「我以前許過願,不靈。 後來也不信了。 」 事情總是這樣,有了第一第二回,就總又有三有四。 後來程少臣再約沈安若,她就不好意思擺了拒絕的姿態,三回裏,倒是有兩回都允諾。 程少臣平日裏似乎工作很忙,並不打電話,通常只在周末約她。 安若並沒特別的消遣和愛好,周末無非逛街與清掃衛生,程少臣又特別懂得吃和玩,安若覺得跟他相處愉快。 沈安若也搞不明白程少臣到底想做什麼。 她一向最有自知知明,他那樣的人,多半看不上自己這種清清淺淺的女性。 他並沒有追求之姿,向來坦坦蕩蕩,目光清澈,表情從容,文質彬彬,除了不得已的情況下,連她的手都不碰。 上一回他們一起出海去釣魚,只在上船時,浮橋因前面有人在行走而左搖右晃,他輕輕扶著她的腰,後來見她仍是怕得不敢挪步,於是在說一聲「失禮」,便抱了她上去,一走過浮橋立即又將她放下來。 程少臣是很精彩的人。 有時見他接電話,似乎是工作上的事情,鎖著眉頭,緊抿唇,表情嚴肅,分明十分不滿,但他只是耐心聽,甚少發言,偶然一兩句,聽起來竟和顏悅色,與他此刻凝重的表情完全不符,而通常那只言片字便將事件蓋棺定論,再不容反駁。 沈安若在心裏暗暗歎服,覺得他十分具有領導氣質。 更多時候他都是歉然一笑,轉身到外面去接聽。 他愛好廣泛,在吃喝方面十分講究,雖然每次都吃得極少。 又常帶沈安若去各處遊玩。 沈安若來Y市已有兩年多,很多地方都是跟他去,才第一次知道。 有一回他們甚至去看了一場藝術學院學生的行為藝術表演比賽,那些節目選材詭異,表現形式光怪陸離,沈安若本以為自己還算有藝術欣賞細胞,但仍被雷得瞠目結舌,程少臣在劇場裏也裝模作樣看得認真,到了車上便笑了一路。 安若終於找到二人的共同點,原來他們倆都是那種表面有禮實則不厚道之人。 最初他們只是兩人一起吃頓飯,他便送她回家。 再後來,他漸漸地邀她出來玩,都是一堆友人一起,通常只是大半天時間。 每次他到她公司或她所住的地方接她,知她不願意很多人看見,都將車停得頗遠,送她回家時,如果已經十分晚,便送她上樓直到門口,但從來不進屋,其實沈安若也從未邀請他進去坐一坐。 他第一次帶沈安若見朋友時,有人的笑裏帶著詫異,但瞬間隱去。 沈安若隱約明白他們吃驚什麼,因為那些人所帶的女伴,個個都時尚摩登,嬌嬈豔麗,舉頭投足間帶著誘惑。 相比之下,她過於清淡素雅,仿佛只有底稿還沒上色的畫。 她的長相本來就比實際年齡顯得小很多,周末不穿職業套裝也不綰發,只穿簡單寬松的休閑外套與牛仔褲,平底鞋,塗淺色口紅,顯得年紀更小。 那天喝過酒,一個朋友便笑:「少臣改吃嫩草啦?這位妹妹高中畢業了沒?」 他的朋友都很有趣,舉止得體,至多開幾句無傷大雅的玩笑,對身邊的女伴很尊重,雖然這群女性裏環肥燕瘦濃妝淡抹各具特色,但他們對待女性的態度卻都差不多,不會在人前做出過度親狎的姿態。 每次聚會男士們基本固定,女伴們倒是常常換,難得見到熟面孔,或許也有妝容改了沈安若便認不出的可能。 沈安若覺得,在她不肯出來或者程少臣沒有約她的那些周末,程少臣應該也會帶了另外的面孔來赴約,想必他也有一支候補女伴小分隊。 這個想法竟然令她覺得十分的安心。 那時冬天已過,春暖花開,一群人便時常到郊外去遊玩,上山下海。 沈安若雖然不好動,但是他們所去之處通常都很美,天空碧藍如洗,幾朵潔白雲朵懸空,沿途皆是果園,正值花季,一樹一樹滿枝頭,開得鬱鬱蔥蔥好不熱鬧,桃花隨著杏花去,梨花依舊笑春風,每次都有極好的景致可以觀賞。 一晃眼,她與程少臣這樣的相處,竟也快半年了。 第1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都會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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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客,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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