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故意嚇唬我?」 「真冤枉,我已經站你旁邊半天了。 你又沒做虧心事,有什麼好害怕的?」 「你怎知我沒做虧心事,我剛在會場裏遇上了我某位情郎的正牌女友。 」 程少臣低低地笑起來:「呵,原來你是因為這個才不肯去跳舞,我還以為……」 「你又為什麼不去跳?」程少臣將話卡在了一半,她偏不順著他接下一句。 「我在躲人家的正牌女友,也嚇得不敢露面。 」程少臣輕笑,「既然你也覺得悶,又不打算跳舞,我們到別處去透透氣吧。 」 他們穿過大廳和走廊,到了偏廳,布置得極為華麗,並沒有人,但仍燈光通明。 「這是李夫人家的會客廳,地板是從丹麥森林裏切的原木,家具是從挪威定制的,沙發是意大利名師親自裁切的,吊燈和壁燈是從英國古堡裏拆下來的,還有牆上那幾幅畫,吳冠中、林風眠與韓美林的真跡,快好好地欣賞一下。 如何,你聞到中西合璧上流社會的味道沒?」 「程少臣,你真不厚道。 人家李夫人多麼關心你的人生大事啊。 」 「你如果也被她每周兩次電話騷擾,又每兩周都有莫名其妙的異性空降在你面前,你會比我更厚道嗎?」 「啊,竟然這樣慘。 」沈安若倚著沙發背面同情地笑。 那旗袍易生褶,她為了保持高雅形象只好一整晚都不坐下,輪換著用單腳承重。 其實花瓶也是技術與勞動皆密集的行業,又費力,又需會演戲,必須得具備體力腦力兼備的綜合業務素質,她做得很吃力,也不出色。 程少臣悠閑地倚在沙發裏,不顧形象,她看得嫉妒。 「你在學校時跳舞嗎?」程少臣問。 「我們跳『紅色娘子軍』與『走進新時代』。 」 「你還參加舞蹈隊?你看起來根本不像會去參加社團活動的人吧。 我是說舞會。 」 「你真小看人,我還參加過台球社呢。 舞會?大二時參加得比較多,因為要教新同學。 我只跳快華爾茲。 」 「快華爾茲?你還真是……你運動細胞有那麼好嗎?」 其實跟運動細胞無關。 沈安若不喜歡舞會,相識的男女在一起摟摟抱抱很是別扭,陌生人便更是尷尬。 那一年總是去舞會,是因為班裏的男生參加了校際禮儀比賽,有交誼舞的比賽項目,請她陪練。 之所以挑快步的華爾茲,只因為雖然跳這種舞蹈的男男女女身體貼得最近,卻最像純粹的舞蹈,只能全神貫注,沒有時間與精力去閑聊以及制造曖昧氛圍,她最討厭跳舞時對面陌生的或半生不熟的男子為了套近乎便問東問西,又不得不答。 跳快步圓舞曲時則通常要少說話,因為稍不留心舞步便亂掉。 更好的是,商務舞會裏總是極少有快步圓舞曲響起,通常她只消一句話,便可以躲過無數的邀約。 偏偏好死不死的,沒多久,大廳裏恰恰響起了《春之圓舞曲》,雖然只有隱隱約約的音樂傳來,卻也足夠了。 程少臣站了起來:「來,看看你是不是在吹牛。 」抓了她的手輕輕一扯,便將她拉到身前。 沈安若都沒來得及抗議,已經隨他的舞步開始輕快地旋轉。 他舞技十分好,她只見得到一切都在旋轉,旋轉,周圍景象變幻,連程少臣的臉都有些模糊,自己也幾乎要被那股很大的離心力甩出去,但他輕握在她腰間的那只手令她很有安全感。 真是荒謬極了,竟在這無人的偏廳裏像傻瓜一樣跳舞,她在旋轉的間隙這樣想。 當她終於徹底暈眩的時候,舞曲恰也停了,程少臣順勢將她向後一送,她便恰好跌進一張單人的軟沙發。 那沙發實在太軟,她又暈,掙了半天也沒起得來,於是程少臣淺笑著遞過去一只手,她立即抓住,被他拉了起來,沈安若站直了身子時,自己還抓著他的手。 他的手很瘦,但是指節有力。 場面似乎有點小曖昧又有小小的尷尬,沈安若憶起她聽到的關於他的事,索性翻過他的手掌細細地看,他的手指非常修長,掌心紋路清晰。 「你難道會看手相?」 「嗯。 」 「你看出了什麼?」 「你聰明能幹又有錢,還有很多豔遇。 」 「還有呢?」 「你多才多藝文武雙全,會打球會釣魚還會樂器,至少懂兩樣。 」 「這麼神?」 「當然。 咦,那邊就有鋼琴,你可以為我彈一曲嗎?」 「好。 你想聽什麼?」 「《大黃蜂進行曲》。 」 「……還有別的可選嗎?」 第2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都會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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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客,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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