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影響。 人們常說,對我們關系重大的唯一影響來自我們早期的生活,我認為一定是這樣的。 在我很可能沒有讀完整本或是整本都讀過的幾千本——上萬本?——書中,肯定有很多對我的寫作生涯產生了某些真正的影響。 只有幾本隱#小說 約有過某種超自然的影響,就像在天空中最亮的星星一樣:劉易斯‧卡羅爾的《愛麗絲漫遊奇境記》和《愛麗絲鏡中奇遇記》;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內特的《秘密花園》;埃德加‧愛倫‧坡的《金甲蟲和其他故事》——我孩提時代的偉大書籍。 導師/惡魔不在場的時候(7) 另外,剛進入青春期時,每個星期六,我母親開車去城裏買食品雜貨,我則到洛克波特公共圖書館去借書,像亨利‧大衛‧梭羅的《瓦爾登湖》、艾米麗‧勃朗特的《呼嘯山莊》、歐內斯特‧海明威的《我們的時代》、威廉‧福克納的《喧嘩與騷動》。 這些都是令人激動的書名——我一生中某個年代的偉大書籍。 在那個年代,我的「文學」自我意識進一步增強了。 當然,當學生的時候,不論是在紐約州威廉斯維爾的威廉斯維爾中學,還是我1960年從那裏畢業的錫拉丘茲大學,我都有過有影響的老師——不斷有很能鼓舞人、很能啟發人且很有洞察力的老師。 還是孩子的時候,我在布法羅北部的尼亞加拉縣的鄉間上過一所只有一間教室的學校,我在其他地方寫過這所學校——非常有限的「教育履曆」,這為我們大家出於懷舊目的尋找素材提供了很有用的記憶,但人們不可能會理性地去吹噓這種履曆,更不會是很理想的或者「很有影響」的履曆了。 (我#小說 對我們亞馬遜流域的老師迪茨夫人的記憶接近福克納對那個黑人管家迪爾西的簡潔的贊美之詞:他們忍受著。 她面對的是一群六英尺高的農場男孩的反叛和莽撞。 他們根本不喜歡書本學習,甚至連安靜地坐著,一次也只能坐幾分鐘。 ) 如果有個「導師」引導我走向創作生活——或者至少鼓勵過我——他不會是我的老師,雖然他們都是很好的老師,也不是我後來的大學同僚,而是我的奶奶布蘭其‧伍德賽德。 (歐茨是我奶奶第一任丈夫的姓。 )我們並不富庶的農場房屋位於紐約州的米勒斯波特,在伊利縣北部邊緣,離伊利巴奇運河很近。 那裏根本沒有書——連本《聖經》都沒有。 (直到我長大了些,我才意識到這有多奇怪。 在我成長過程的早期,家裏根本沒有「宗教信仰」——奠定家裏普遍存在的世俗懷疑主義基調的,有一個是我的外公。 他是個匈牙利移民,在托納萬達一家鋼廠工作,同時又在米勒斯波特的家裏當「鄉村鐵匠」。 還有一個是我父親弗雷德‧歐茨。 1917年或者大約那個時候,他的父親卡爾頓‧歐茨拋棄了他和他媽媽。 他不得不輟學去幫忙養活他媽媽。 我讀初中時,我外公突然過早離世,這以後,我的父母親才終於皈依了天主教。 )聖誕節和我生日的時候,我奶奶除了送給我她給我縫制或者編織的衣服外,還會送給我書。 年複一年,總是如此。 我十四歲的時候,我奶奶看到我喜歡在便箋簿上一頁一頁地寫字、畫畫,受此啟發,她送了我一台雷明頓便攜式打字機給我當生日禮物,讓我父母和我都目瞪口呆!——我奶奶沒什麼錢,而且,在像我們家一樣的鄉下家庭裏,打字機是幾乎連聽都沒聽說過的東西。 考慮到這些因素,這確實是個令人吃驚的禮物。 導師/惡魔不在場的時候(8) 我奶奶給我的大多數兒童故事書和年輕人看的小說都已經從我的記憶中淡忘了,就像那些節日本身一樣。 《愛麗絲漫遊奇境記》和《愛麗絲鏡中奇遇記》這兩本書,即使不說是我一生中最獨特、最非凡的書,但至少是我孩提時代最獨特、最非凡的書。 那是我八歲時我奶奶給我的。 整頁整頁的插圖是由約翰‧坦尼爾畫的,書是特大的那種,封面是透明塑料的,這對我易受感染的孩提時代的想象力產生了強有力的影響——一種延續了好幾年的帶催眠性質的魔力。 這就是我想象力的跳板!這就是朦朧中我的「故事書」可能的模型。 當然,我那時還太小,不會有如此崇高的想法。 太小太小了,連書脊上印著的名字——劉易斯‧卡羅爾——是作者的名字都不明白,更不用說這是作者的「筆名」了。 (等我知道《愛麗絲》這些書的作者是一個名叫查爾斯‧道奇森的牛津大學的數學家時,又已經過去很多年了。 我還知道,他是個古怪的單身漢,喜歡給他牛津大學的同事的小女孩講些捕風捉影的故事,還提示或者誘引她們擺出各種姿勢,然後為她們拍照。 這使人想起了後來不那麼純真的年代裏亨伯特‧亨伯特的那些早熟女孩。 )我對這禮物的著迷是從這本書本身既是實物又很美觀開始的,這跟我們家其他東西都不一樣:兩本《愛麗絲》的書出版的都是單行本,插圖少兒圖書,由格羅塞特與鄧拉普出版公司出版(1946年)。 約翰‧#小說 坦尼爾引人注目的插圖馬上進入了我的想象,想象跨越了書的封面——封底和封面——變幻不定的一群人夢幻般地集中在一起,就像希羅尼穆斯‧博斯創作的較沒有惡意的風景畫一樣。 (我還有這本書。 這是我圖書室裏最珍貴的藏書之一。 發現在我童年的想象中似乎那麼大本的書其實只比普通的書大一點點而已,真是令人吃驚。 ) 《愛麗絲》和她那怪誕的奇遇,對一個住在紐約州北部地區鄉間的年僅八歲的小女孩的感染力是顯而易見的。 故事的女主人公年紀和小女孩讀者自己的年齡相仿,卻能以令人佩服的鎮靜、常識和勇氣面對那些非同尋常的奇遇。 一開始,小女孩讀者很可能是被這一點打動的。 (我們知道,愛麗絲不會超過八歲,因為憨蛋先生曾經詭秘地對她說過,她可能在七歲的時候就已經「消失」——意思是愛麗絲七歲時就可能已經死了。 )像很多孩子一樣,愛麗絲會自言自語——但不是像大多數孩子那麼傻傻地亂說。 「好啦,像那麼哭是沒有用的!」愛麗絲嚴厲地對自己說。 導師/惡魔不在場的時候(9) 「我建議你這一刻就消失!」(顯然,愛麗絲在學大人訓斥的話——她已經把大人的堅忍記在心上了。 )不像一般的孩子那樣驚慌或是恐懼,愛麗絲卻驚歎:「越來越神奇啦!」——就好像這個世界只不過是個要解的謎,或是像槌球、撲克或是象棋這樣的遊戲,而這個世界的圖形一直在變化,且滿是死亡威脅,甚至常常滿是同類相食的現象。 (愛麗絲發現,那鏡中的世界是象棋遊戲的繼續。 她和鏡子裏的居民對峙時,只要她前進而不後退,她就會成為愛麗絲王後——雖然被兩個上了年紀且打著呼嚕的王後束縛在中間並不很舒服。 )《愛麗絲》這兩本書是警句格言組成的金礦:「誰會在#小說 乎你?你不過是副撲克牌!」愛麗絲無所畏懼地叫喊著,消解了惡毒大人的權威。 在《愛麗絲鏡中奇遇記》那折磨人的結尾,她當面對證文明中心「同類相食」這一禁忌的事實: [布丁]太大了,[愛麗絲]不禁感到有點不好意思,就像她和羊肉在一起的時候一樣;然而,她還是很努力地戰勝了害羞心理,切了一塊,遞給紅王後。 「太無禮了!」布丁說。 「如果我把你切下一塊來,不知道你怎麼會喜歡它。 你這小東西!」 它是用一種嘶啞、含糊的聲音說的,愛麗絲一個字也說不出來;她只能坐在那裏,看著它,倒抽了一口冷氣。 白王後兩手抓著愛麗絲的頭發尖叫著:「自己小心!……要出事了!……」這時候,晚宴變成了夢魘。 一刻也沒浪費。 已經有幾個客人躺在盤子裏,長柄湯匙從桌子上朝愛麗絲的頭發走來……「我再也受不了啦!」她邊叫著邊跳了起來,雙手抓住桌布:只一拉,盤子、碟子、客人和蠟燭全都摔到地上,成了一堆碎片。 《愛麗絲漫遊奇境記》和《愛麗絲鏡中奇遇記》都是非常精彩的想象,一步步成了夢魘——只有愛麗絲的魯莽和敏捷的思維才打敗了它們。 這個小女孩讀者應該像愛麗絲一樣,從她能夠驅除大人的虛榮心和殘忍這種可能性中得到安慰;她可能年紀很小,個子很小,但如果知道怎麼做的話,她就可以堅持自己的主張。 兩個愛麗絲夢魘都以愛麗絲醒來而告終——回到有小貓、茶具的舒適的家裏來,看不到一個大人。 其實,我認為我還是個兒童式的自我,就像是劉易斯‧卡羅爾的愛麗絲的一個美國表姐妹:我最深層、最想望且最有希望(很天真)的自我。 我想我還在等著被「影響」——被一個慈愛的導師,或者甚至是個惡魔影響。 被某個人影響。 誰呢? 誘惑者(1) 誘惑者 麗莉‧塔克 1988年,我戒了煙。 同年,我開始跟著戈登‧利什學習。 戈登身材修長,英俊瀟灑,頭發斑白,更像是故去的史蒂夫‧麥奎因,只是史蒂夫‧麥奎因沒活那麼大年紀。 戈登喜歡潢色的卡其布。 他的穿戴是牛仔裝束——帽子——獵裝——膝部加增了襯墊的帆布褲子。 他不帶公文包,拿的是塞滿了書和紙張的LL比恩 ① 粗呢袋。 他已經出版了兩部小說,還有很多短篇。 目前,他是阿爾弗雷德‧A.諾普夫出版公司的編輯,還是文學雜志《季刊》的編輯。 他曾在耶魯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和紐約大學任教,而且他的寫作班已經成了一種傳奇。 我第一次打電話咨詢寫作班的情況時,戈登告訴我#小說 :「不行,不行。 」班級人數已經滿了,可接著,他聽出了我聲音裏的失望,動了惻隱之心。 為了我,他說,可以破例一次。 我們總共有二十二人——十七個女生,五個男生,年齡和種族各異——在修他的創作課。 (有一個學生遠從新墨西哥來,有一個來自克利夫蘭,還有一個來自華盛頓特區。 有幾個則每次從新澤西、康涅狄格以及從郊區過來。 然而,我們中大多數人都是紐約的。 )我們每周上一次課,共十二周,從六點上到子夜時分。 我們在上東區一個學生公寓會面。 課的費用是兩千四百美元。 I I2月25日 「寫作,」戈登開始說道,「是一種行為方式。 我們必須學會表現得自命不凡。 」 戈登交叉著雙腿,坐在直靠背的椅子上,在窄小、狹長的起居室盡頭。 他的夾克、帽子和粗呢袋就堆在他身邊的地板上。 我們二十二個人全都圍在他身邊。 因為沙發和椅子不夠全部人坐,我們有些人只好坐在地板上。 頭一次課開始之前,戈登已經給我們寄了張字條,警告我們說,在長達六個小時的課中不能吃東西、喝東西,也沒有下課時間(要離開,唯一可以接受的借口便是上廁所)。 我默默地坐在那,擔心自己會引起他的注意。 我避開他的目光,不敢正視他。 從我坐著的地方,我觀察起他的鞋子來——老式綁帶的棕色靴子,擦得很亮,看上去像是定做的,就像德尼斯‧芬奇‧哈頓在非洲繞著卡倫‧布利森農場騎馬時可能穿的那種。 誘惑者(2) 令我傷心和尷尬的一個事實是,在報名參加戈登的寫作班以前,我已經花了十年時間寫了一部小說,又重寫了一次,再重寫一次。 我也寫短篇,寫了幾十篇。 我的家人和朋友讀了我的小說和短篇小說,而且讀過不止一次。 大家都給我提建議,多少起了點鼓勵作用。 但是無濟於事。 我的作品還是不能發表。 我固執、驕傲地拒絕放棄,可如果有人碰巧問我在做什麼時,我就回答說:「我打字。 」 第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都會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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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繆斯和惡魔》
第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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