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微笑:「咦?賭氣似的,誰也沒攔著你,不過我今天可能會有事,不能奉陪。 」</p> 林箏急道:「你還不知道我什麼事呢就拒絕我。 我失戀了!」</p> 麥微歎口氣:「那你來吧。 」</p> 林箏穿長長的牛仔褲,波希米亞風格的罩衫,大粒黑珍珠耳釘,沒化妝,林箏自嘲:「待會兒哭起來把粉底沖了可惜,八百塊一盒呢。 」</p> 麥微順著她說:「也好,也讓我看看你到底長什麼樣?」</p> 「還能什麼樣,天生麗質唄。 」</p> 林箏守住盛水煮魚的大盆一聲不吭地悶頭就吃,足足吃了二十分鐘,抬頭,辣的滿眼是淚。 麥微只作不見,細細地分析著魚頭。 林箏招手叫,「小姐,兩紮啤酒。 」麥微心底叫苦,麥微見過無數人喝酒,沒有人比林箏酒量更……小,麥微記得第一次和林箏喝酒,林箏極豪爽地和麥微碰杯,「微微,我喜歡你。 幹杯。 bottom~up!」幹杯後還和麥微照照杯子,嘻嘻地笑。 結果,涼菜剛上到第二個,林箏就軟了,是真的軟,扶都扶不住。 </p> 紮啤很快上來。 麥微和林箏約法三章「不許幹杯,不許要第二杯,不許在公共場合哭。 」林箏一口答應。 </p> 林箏一小口一小口地喝酒,並不提馮雪峰的事情,麥微也不問。 這世界上,無論是那一種分手,無非是愛得不夠深。 </p> 林箏的眼淚在眼圈裏轉了又轉,說:「明天早上,他的飛機去美國。 」</p> 麥微耐心地:「美國而已,又不是去海王星。 下星期就回來了。 」</p> 林箏搖頭,梨花帶雨:「不會的,他再不會回來了。 」</p> 麥微道:「胡說,他在國內那麼大的公司,就算到美國開拓業務,也肯定以國內為主。 」</p> 林箏停住,比麥微還詫異:「不是馮雪峰。 」</p> 麥微睜大眼睛:「那你哭什麼呢?」</p> 林箏急切地:「可是我也愛他啊!」</p> 麥微長歎一口氣,「慢慢說,他是誰?」</p> 林箏道:「big是美聯社駐華記者站的攝影記者,他拍得棒極了,麥微, 他一定會得普利策獎的……」</p> 麥微不客氣地打斷她,「小姐,我們是在給普利策投票嗎?」</p> 林箏說:「我們一個月之前運作了一個項目,他自己找到公司要求采訪,就這樣認識的,整整一個星期,我們每天一起工作,在每一個問題上,我們有驚人的默契,我只用說半句,他就會完全理解。 any, he is very fun…」</p> 麥微笑得伏在桌子上。 </p> 林箏推她,「幹什麼呢?」</p> 麥微說:「想起你教我的那句嗑兒,要想會,得跟師傅睡。 」</p> 林箏搖頭,「麥微,你在某人的世界裏太久了,愛情不僅僅是天長地久,刻骨銘心,忠貞不渝這一種了。 瞬間的漏*點或者感動也同樣是愛情,而且並不比天長地久不高貴,麥迪遜橋的四天長過很多人的一生。 」</p> 麥微道:「是的,我尊重每一種有感情的關系。 真愛是不會過去的。 」</p> 林箏說:「真愛?true love is like ghost which everybody talks about but few have seen. 」(真愛就象鬼,每個人都談論它,可從來沒有人見到過。 )</p> 麥微的手機響起來。 麥微看了一眼,臉上放出光彩,笑著說,「ghost comes.」(鬼來了。 )</p> 狂風的三裏屯街頭,麥微一襲白衣白裙,一頭海藻般的長發破空飛舞,遠遠的,楚天舒乘坐的出租車像電影中的慢鏡頭一樣一點一點地緩緩壓了過來,像壓著心駛過來的一樣,麥微按住胸口想,空氣呢?空氣都到哪裏去了?麥微的眼神溫柔而明亮。 </p> 亮馬二樓的上海餐廳。 楚天舒隔著桌子伸過手去,用手背輕輕碰了碰麥微的臉頰,然後放在麥微的手上,緊緊地,飛快地握了一下,說:「多久沒見了,有兩年了吧?」</p> 麥微說:「上周才見過。 」</p> </p> 同樣的愛情 第1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Amohot 都會小說,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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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拚卻醉顏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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