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不分手。」我哀求他。
他默然不語。
我行使被拋棄的女孩的權利,使勁地將手上的書本、錢包、所有東西擲到地上。
他俯身要替我執拾地上的東西。
「你走!」我叱喝他。
「你走!」我再說一遍。
他走了。我蹲下來,收拾地上的東西。我的生命已經失去所有希望。
那天晚上,我繼續到楊韻樂那兒學小提琴。本來是為了林方文才學小提琴,如今被拋棄了,應該放棄才對,可是,我舍不得放下他送給我的小提琴,它是我們之間僅餘的一點聯系。如果我們之間是一首歌。它便是餘韻,是最淒怨的部分。
在楊韻樂那兒,我碰到近視眼。
「你學得怎樣?」他問我。
「很差勁。」
「我也是。」他說,「你不是為了愛情而學的嗎?」
我苦笑。我想起楊韻樂第一天跟我說的話,他說,愛情是很好的動力,如果沒有被拋棄的話。
楊韻樂教我拉一首小夜曲,我一向走音,那天心情又差勁,走音更厲害。
楊韻樂忍無可忍說:「你拉得很難聽。」
我沒有理會他,使勁地拉,發出非常刺耳的聲音,楊韻樂瞠目結舌,近視眼用雙手掩著耳朵。
我要虐待他們!我要向男人報複。
林方文在除夕送給我的歌《片段》已經流行起來,我常常在電台聽到,歌說:
「如果情感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
扔到海中,
那麼,我願意,
從此就在海底沉默--」
歌在空氣中蕩漾,我們卻從此沉默。
他常常缺課,我不敢缺課,我望著課室門口,癡癡地希望他會出現。當他出現,我們卻無話可說。我們已經分手四個星期,我體會到什麼叫做度日如年。我繼續學小提琴,用走音來虐待自己和楊韻樂,誰叫他是男人?他收了我的錢,給我虐待也很應該。
一天晚上,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在電話裏哭得很厲害,我立即趕去看她。
迪之一個人在酒吧喝酒。
「什麼事?」我問她。
「我要和衛安分手。」
我有些意外,卻又無恥地有些開心,以後我不會再孤單,有迪之陪我。
「原來他有女朋友。而且是青梅竹馬的女朋友,他們同居。」迪之說。
「你怎麼知道?」
「我認識那個女人。她是公司裏的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