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後,我們又見過幾面,我們一回生,二回熟,再加上明軒的極力撮合,我們不知怎麼的。就走到了一起。
我可能再也想不起來我們究竟如何在一起,是無意間觸碰了一下手掌,還是微笑的一個眼神。還是被人使壞的撞了個滿懷,我再也記不起,也無法確定,在我看來,相愛,相戀,都是需要一個儀式的,可能我們的相戀來得太倉促,以至於在倆個人還沒有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就莫名其妙的在了一起。
我也永遠忘不了我們那次牽手,那是我們第一次牽手,明軒和璐璐鬧著分手,明軒喝多了,坐在駕駛座上打電話,我坐在後座勸他,許天晴就坐在我身旁,那時冬天,她穿著厚厚的羽絨服縮在我身旁,不知道她是不是瞌睡了,我感覺她漸漸靠著我的後背,我回過頭去,就看見了她睡著了,我愣了愣,聽著明軒和璐璐的吵架聲,突然想要抱住她,然後我真就這麼做了,我緊緊握住她的手,就像握著我以前前女友的手一樣,她突然醒了,茫然的看了我一下,隨即笑著回應我的相握,用兩只手緊緊抓住我。
然後那晚,我們第一次親吻了。
我把她抵在牆壁上,聽見她說,她從沒接過吻,那時候我就說,正好啊,我教你啊。
可是,送她離開,我心裏想著的,還是我的前女友。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知道這種感覺很不好,也知道自己有些喜歡她,甚至知道自己心裏有個結放不下,但是,我沒有說放手,也不想說放手,或許那時候想的就是將就而已吧,也或許,是想靠著和她在一起來替自己療傷。
不管如何,反正我就那麼做了。而我明顯高估了自己的將就心理。
就那樣渾渾噩噩的戀愛一個月後,我們去了酒店,我不得不承認,是我拉她去的,美色面前,每個男人都不自主的有生理需求,而作為已經有女朋友的我,我又何樂而不為呢?
她很保守,看上去很不願意,所以那天,在我要求很久以後,她答應給我,而距離我要求到她答應,已經過去整整兩個小時,我從硬,到軟,到再也硬不起來,我很努力,很努力做好,可是,無論我在用心想什麼,這一刻,我們在一張床上,在我面對她的時候,我突然的沒了興趣,我整個腦海裏,回放的都是和過去女友之間的種種,我滿腦子都是她,我無法分心再想別的事情,所以那天的事情,不了了之。
我很害怕她會因為那天的事情在內心裏給我定下一個不好的評分,怎麼說,作為一個男人而言,在這樣的事情不管因為什麼原因處於了下風都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而實際上事情完全不如我所想那樣,自那天之後,她對我更好,也就是所謂的一般用來形容貞潔女人的,全心全意。
她正是如此的全心全意,可越是這樣,我心底的愧疚更重,我似中了邪,我甚至想坦白,想告訴她放棄我們之間這一段,可是每每望著她,話到嘴邊,我都沒有了勇氣。
她就像是罌粟,像有毒的蠱,是可以害人的那種。我從沒見過她這樣的女孩兒。甚至,我所愛的曾經那個女孩兒也不如她,不如她漂亮,不如她善良,不如她親和討喜,種種都不如她,可正是種種都不如她的她,讓我愛,讓我無法忘懷。
所以,人們啊,很多時候你要相信,愛情,真的跟你好與壞否無關,有時候,我們愛的只是那一段記憶。
我就是典型的例子,我從不追求人,從不過多在意感情,甚至不在意分離,但,我在意時間,我和曾經的女孩兒在一起三年,四年時間,已成為我無法忘卻抹去的歲月。
或許最可怕的並不是我這種念舊,而是我這種,沉寂在念舊中,一直也無法自拔的人。
事實在這一點上,我敗了。我敗給了自己。
所以在許天晴向我提出分手的時候,我只是猶豫了一夜,便答應了。
因為在那個時刻,我所想的竟全都是如何向她解釋,向樸明軒解釋。
我不知道她從哪裏得知我還愛著肖穎,或許是從那段時間的行為舉止看出來的吧,因為我的確是忽略了她,並且在刻意避著她,也或許,是聽人說的,謠言的力量,遠遠比真實有力的證據還要可怕,這是我想告訴人們的。
還有一點,許天晴是個極其倔強的人,雖然我們相識相戀都不過短暫數月,可對於她這一點脾性我卻已然了如指掌。
一個人的性格會在自己的言談、舉止、與人相處中表露無遺。而正好,我是那種格外容易注意微小細節的人。
所以在許天晴向我提出分手的時候,我答應了,於我於她,我都別無選擇的需要答應。
我記得我對她說的最後一句話是對不起。
她說不需要,再也不要見面了。
我知道,我說的這句話是何等的渣。
而我對她說的第一句話是,我還忘不掉我的初戀女友。
我想,比起上一句,這一句更渣。
在她心中,我只有更渣,沒有最渣,事實已經成這樣,我無力更改。
然後在此之後,我們果然沒有再見面。
直到五年之後的陸氏再見。
其實期間我找過她很多次,只是再也找不到了,當然,我也找過前女友,甚至試圖挽回,但逝去的就是逝去了,現實告訴我們,任你如何努力,逝去的再也挽回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