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篇

 婚結,姻緣未了

飄阿兮 作品,第4頁 / 共15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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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鐘後,他們將對方的身份證明和健康證明檢查完畢。

「你跟照片不太像。」丁乙乙看看護照,再看看他的臉。

「我剪了頭發,刮了胡子。」沈沉給她看駕照,「這張像一些了吧?我剛聽了你的節目,很有意思。」他指指放在桌邊的播放器。

二十分鐘後,他們簽署了結婚協議。

「你為什麼急著結婚?」乙乙問。

「總部想把我調回去,而我希望在這裏再多留兩三年,得到本地子公司技術總監的職位,把手邊的項目跟進到投產。我跟你提過的,這裏是我的出生地。但除非我是已婚身份,否則我三個月後就得回美國。所以我需要一位妻子。而且,我也希望在這裏有一個人,合法的那種,可以一起作伴,有些事情也方便些。」沈沉說完後意識到最後那句似有歧義,略帶尷尬地補充,「我是指……有些手續什麼的,會方便一些。」

「我明白。」乙乙本來沒往那一處想,他一補充反而讓她想歪了。「我呢,我今年三十歲了,突然想結婚了。就這樣,沒什麼別的原因。」

「這麼簡單?」

「好吧,還有點別的。我的長輩留給我一小筆財產,規定我必須是已婚身份時才能動用。現在我想用它,所以我也需要一張結婚證。」

「那是你的婚前財產,我不會有別的想法。」沈沉誠懇地撇清。

「我沒別的意思,只是覺得沒有必要說這麼多。我也只是需要一個丈夫而已,不需要你幫我拿到什麼綠卡。」乙乙也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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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你一開始並不清楚我的國籍。我從沒多想過。」沈沉繼續撇清。

「既然我倆都對彼此沒有其他的企圖,那麼我們做正事,做正事。」乙乙從包裏拿出文件遞給他,「我們之前已經溝通過。你核對一下?」

白紙黑字,標題醒目:婚前協議書。文件內容有理有據有原則:財產分清、費用AA、交友自律、家務共擔、周末相聚,諸如此類。

「再加一條,對方若要離開不得強求。」乙乙說。

「沒問題,但婚期不能少於兩年。」沈沉說,「在我們公司的文化裏,婚姻只能維持很短時間的員工會被視為行事輕率,不負責任。」

「可是,如果你打算提前離開,不需要已婚身份了呢?」

「那也不妨礙我們維持婚約呀。」

「如果在這期間你愛上了別人,想和她結婚呢?」

「我尊重婚姻道德。」

「那可難說。感情的事兒……」乙乙攤攤手,「好吧,隨便你。」

「等幾年後我在本地的工作結束,你願意和我一起回去嗎?」

「不想,我不喜歡美國。而且,我從來不覺得我的婚姻能維持到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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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乙乙與沈沉雖然今天才第一次見面,但若是說到相識,算起來也有七年了。乙乙曾一度混跡於國內某論壇,與一個常年潛水的低調家夥相遇,因為對某事件的見解不同而長篇大論言辭激烈地爭辯過,也曾為了捍衛祖國的尊嚴與網特並肩戰鬥過,幫對方解過疑,替對方解過圍,偶爾ID相遇時會互相問好,逢年過節時會互贈電子卡片。

後來他們都漸漸淡出,失去音訊。再後來,他們竟在真假莫辨的征婚版塊裏再度相遇了,於是便有了先前的這一幕。

咖啡館外,空中又飄起雪,密密實實,被風吹得淩亂,在路燈的光暈裏看上去很迷幻,打到臉上卻很痛。

沈沉用大衣替乙乙擋著風雪,扶著她的手,一直送她到車門前。

乙乙手指冰涼,而沈沉掌心溫熱。當他松開手,那一點暖意也消散。乙乙心念一動,突然說:「喂,今晚要不要到我那兒去?」

沈沉站在原地不動。

「或者我到你那兒?」乙乙又問。

「為什麼?」

「我們婚前是不是應該提前考察一下某方面是否彼此合得來?專家說婚姻的構成元素是性與愛,我倆既然沒有『愛』,總該在「性」上合拍一些吧。現在考察好過以後實踐,萬一太不和諧,在正式手續辦理前還來得及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