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的獨特性在哪裏
轉機是在一堂寫作課上。教我們寫作課的老師布置寫一篇自由命題文章。我精心醞釀了一下,寫得很認真。我喜歡寫東西,從小學起作文成績一直是數一數二的。高考時作文是滿分。
我寫的是我的父母親。寫我貧窮的家鄉,寫我童年的印象,寫我母親在數九寒冬下河洗衣服凍壞了雙手,夜裏在燈下為我和妹妹縫補衣裳;寫父親為節約每一塊錢供我讀書,挑著擔子走幾十裏山路賣菜;寫父輩們生存的艱辛,像野芭茅草一樣在故鄉山野間堅韌頑強地生長,寫我這一輩改變命運改變生活的強烈渴望和志向。
講評課上,那個老師流著淚讀完了其中最感人的章節,大大表揚了我一番。他說我有「慧眼」、有深切的生活感悟,有來自切身體驗的思想,真誠、質樸,也不乏思想含量,與時下那些故弄玄虛、故作高深的文風大不相類。並建議我走賈平凹、路遙的路子,還讓大家傳閱我的文章。
於是,同學們紛紛來借我的文章。我這個默默無聞的人,第一次被人重視起來。從此,班裏、系裏的同學都知道我的文章寫得好。
那時,中文系搞創作的風很盛,我開始迷上了文學寫作,天天貓在寢室裏寫稿。寫了就偷偷往雜志報社投,居然還有幾篇上了報紙。這個時候我最大的願望就是當個路遙那樣的作家,寫出一部引起轟動的小說。
但讓我最終找到揚眉吐氣的感覺是我從小喜歡的運動:籃球。
一開始,我的球技並不出色。我那點技術只不過是鄉村中學的水平。只是我在上高中的時候就愛打籃球,動作還算靈活,一些基本要領也都掌握了。我決心從這裏發展自己,總要有個出人頭地的地方。
結果,我幾乎一下課就抱著球上了球場,在那裏打得一身熱
汗,再回去沖個澡。那些城裏的女生們圍在一邊,看我在球場上健步如飛,看我大玩喬丹的空中飛人動作,並發出一聲聲嬌呼。那些**辣的目光,那些狂熱的助威呐喊,讓我血脈賁張,精氣十足!
大學籃球場比我們縣高中那破場子條件好多了,我個頭高,球感好,動作靈活,很快被學校體育部注意到了。在校內參加了幾次籃球賽,進球數居然是最高的。我被吸收進了校籃球隊。進了籃球隊後,天天有了固定時間訓練,還有校方專門請來的省體育局退役教練作指導,我更是如魚得水,籃球技術有了很大提高,不僅個人素質大增,更有了協作意識、全局意識和戰術意識。
由於我的出色表現,被選為校籃球隊隊長,同時還是系學生會的體育部長。這些都大大增強了我的自信心。進了籃球隊,特別是當了籃球隊長和體育部長以後,我居然成了學校的一個人物。在日益豐富的活動中,我鍛煉了能力,性格也更開朗了。最重要的,是我逐漸找到了「自我」。
那些過去把我當准民工看的學生對我尊重多了,也熱情多了。經常有一些女生主動為正打比賽的我買飯菜,連我還她們的飯菜票都不要,說是就當為系裏爭光做的貢獻。還有的女生還嚷嚷要學打籃球,讓我做教練。
那可都是一些香噴噴、鮮嫩嫩的城裏丫頭呵!
當年老子剛進城時,你們的眼睛長哪裏去了?這一個個精靈般的都市妖女,像給我注入了無邊的法力,讓我深深提起了一股子豪氣,造就著校園籃壇英雄的夢想。
那些剛進校時的恥辱感、挫折感,正在一點點地從我身上消失,男人的自信正在漸漸複蘇。一年後,我從外形到氣質已經成了一個城裏人,一口武漢話也學得很地道,完全沒有了家鄉的口音。
第四章初戀
那時的情形簡直令我永生難忘:那個漂亮女生輕輕地站起身,朝我一笑:「那當然可以。」
然後,把她的纖纖玉手和輕軟腰肢交到我的手裏。
她的手溫熱而柔軟,腰輕盈而靈動。我連呼吸都放慢放輕了,小心翼翼地捧著她起舞。第一次跟女生跳舞,我有點緊張,不時踩上她的腳或撞上她的腿。
大學時代最讓人不能忍受的是無聊和空虛。
有時到了周末,其他的人有事都出去了,我一個人呆在寢室裏,心裏就像長了草。看書看不進,衣服都洗過了,打球也找不到人。真想找個女孩子談談心。可女生宿舍戒備森嚴,男生沒辦法隨便進去找人。
就是能進去找誰呢?丁雅莉?她好像和胡文林出去了。而且她那種女生我實在提不起興趣,太騷,好像隨便和誰都可以玩玩。
有時,一幫外校男生想到我們學校來找女生玩兒,在院牆外的山坡上發情一般喊叫:「B校的美女看過來,看過來,這裏的男孩很精彩!」
那女生樓頓時也熱鬧起來:「外面的帥哥快進來,快進來,快進來!」
好端端的流行歌曲唱成了信天遊。
這時,一些本校的男生走出寢室吼道:「外校的騷狗滾出去!」
於是,外校的男生就大笑我們學校男生陽萎,沒吸引力。
我聽不下去了,也跑出去一通吼叫:「滾你媽的蛋!」
回到寢室,我躺在床上想心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