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新歌,出新歌,出新歌!重要的事情要說三遍。」
「……」
王越順手關掉圈子,進入自己的愛樂網後台,瞬間「叮叮叮叮」傳來十幾個消息提示,點開一看,都是編輯發來的:
「隔壁老王你好,我是愛樂網編輯小輝,收到請回複。」
「隔壁老王你好,我是愛樂網編輯小輝,你有興趣簽約愛樂網嗎?」
「老王同志,麻煩你回個話!!!」
「老王,我已經被主編逼瘋了,再不出來我就去跳樓!」
「日常留言,老王請回話……」
王越被那編輯給逗樂了,他在愛樂網只留了QQ號,對方能聯系到他才怪。
順手加了那人QQ,王越打字道:「我是老王。」
編輯小輝:「嗚嗚嗚嗚嗚……終於見到活人了。」
隔壁老王:「有什麼事嗎?」
編輯小輝:「《流浪歌手的情人》版權還在嗎?」
隔壁老王:「在啊,怎麼了?」
編輯小輝:「是這樣的,我們覺得這首歌很有前途,希望你能跟愛樂網簽約。」
隔壁老王:「然後呢?」
編輯小輝:「簽約之後,愛樂網將會大力推廣這首歌,你也能擁有豐厚的回報。」
隔壁老王:「具體點。」
編輯小輝:「當歌曲達到一定的熱度,就能賣出彩鈴版權,還有其他各種電台、門店收入。」
隔壁老王:「合同發過來看看。」
編輯小輝:「行,你接收一下。」
隔壁老王:「我慢慢研究,過兩天給你回複。」
編輯小輝:「能留個電話嗎?」
隔壁老王:「我馬上要換號,過幾天再說。」
編輯小輝:「……」
收到合同文件後,王越就關閉了QQ,剛看沒幾行,陶耀春突然跑過來:「幹嘛呢?」
「看點東西。」王越也不隱瞞,反正又不是見不得人的事情。
陶耀春讀道:「歌曲版權授權合同……我靠,你還寫歌啊!」
「隨便寫兩首,沒什麼大不了的。」王越繼續拖著鼠標逐條翻看。
陶耀春好奇心大盛,說道:「你寫的歌是哪首,拿來我聽聽。」
王越翻到歌曲頁面,點擊播放後繼續看合約。
陶耀春聽了一會兒,自言自語道:「這首歌好像在哪裏聽過,但又沒什麼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