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居然不給,還說,「不會,拿回去裝飾一下房間也不錯。」
我撇了撇嘴,突然想起喝醉酒那晚在他家住的那間房,不會就是他的房間吧,確實應該裝扮一下,便將自己手上的男娃也送到他面前,「這個也拿去裝飾吧。」
他居然不要,並說,「兩個太多。」
「……」
送我回去的路上,他的心情挺不錯,我的心情也不差,斷斷續續聊著天,到頭來也不知道具體聊了些什麼。
其實是我的腦海裏一直盤旋著一個問題從此以後,我的房間有個金玉他的房間有個良緣,這叫什麼事兒啊!
回到家,老媽非常意外,我便將今天發生的一切都一五一十的告訴了她,除了金玉良緣這個情節被省略,還把手中的婚慶娃娃遞給老媽,「這是我在婚禮上拿的娃娃,給你好了。」
老媽很開心,大概是活了那麼久也沒見誰給她老人家送過這麼可愛的東西,拿著就愛不釋手。
我有種做了壞事的虧心感,借口太累便去洗澡。
顛簸了整整一天,我倒床就睡,一夜無夢,睡到日上三竿。
這個周末是個特別的日子,本來計劃是從海邊回來之後,為了避開顧浩,臨到傍晚時候再去,可計劃有變。
起床吃過飯後,我換上一件黑色的連衣裙,開車去了墓地。
八月的日光就像猛虎,整個世界在它之下猶如薔薇。
我抱著僥幸的心理,發現顧浩並不在,松了口氣,才走到展寧的墓碑前,將一束鬱金香放下。
黑白照片裏的女人,笑容純淨,像花兒一般。
想當年,就連老鷹也曾追過她,雖然也就三分鐘的熱度。
時隔多年,我的心情也不再如當初那般沉重。
為愛而死除了證明一個人的愚蠢又能說明什麼?
路航說我是愛得不夠深,所以根本不了解愛的個中滋味。
也許他說得對,如果當初我愛得夠深,又怎麼會輕易就做出讓步?還會在每年的今天都站在這裏。
右耳傳來腳步聲,我微偏過頭,是顧浩。
他今天穿了一身黑色西裝,頭發新理過,看樣子是特意打扮了一番,整個人看著比上次精神很多。
我整理了一下面容,轉身朝另一個方向走去,離開。
「樂樂。」
身後傳來一聲低喚,從我左耳朵進然後右耳朵出。
早已結束的事情再去觸碰就是犯賤。
老鷹說,作為女人,我能活成今天這個樣子,其實挺可悲的。
他說得不無道理,一個女人都三十一了還沒個歸宿,除了可悲,還很失敗。
有了周末兩天時間的放松,第二天周一,我已經開懷,像往常一樣心平靜氣的去公司,卻迎來了大家的驚訝表情。
我在心裏苦笑,大概都以為我不敢來上班了吧。
其實,這些人怎麼看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經過昨晚的一番深思熟慮,我決定拒絕潘總的提攜,並打算坦誠的告訴他,只是沒想到臨到下班時間他都沒現身。
靠在椅背上,無緣無故就想起了路航,也不知道他昨天一天在幹什麼,現在會不會像我這樣發著呆的正想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