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篇

 奉命成婚:老公,求放過

不知流火 作品,第65頁 / 共1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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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是「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她今天算是徹底領教了。她用力壓下心中的怒氣,露出一個甜美笑容:「那就請你把你的規矩一口氣說完吧,你如果這麼一個一個甩,我可能會有一天控制不了自己的爆脾氣。」

黎暮唇角一勾,露出一個欠揍的笑容:「你還想對我施暴嗎?」

「沒准兒我也會對你動刀子。」這句話幾乎是從她齒縫裏擠出來的。

黎暮將一張白紙推給她:「我的規矩都在上面,你只要一一遵守,別踩我的底線,你就可以一直在這裏住下去。」

秦以涵「啪」地抓起了紙,看了起來,結果越看越讓她暴躁,忍不住自己的爆脾氣了。這都什麼臭規矩!

不讓她隨便動他東西,隨便進他臥室,隨便帶人回來也就算了,這不准在家裏大聲喧嘩,要隨時保持安靜,十點之後更要保持絕對安靜是什麼鬼?十點之後才是她「夜生活」的剛剛開始,聽音樂、看電影、玩遊戲、寫東西……她尤其喜歡在音樂震天的環境裏寫東西。

「這條是什麼意思?」秦以涵將紙拍在桌子上,點著十點要絕對安靜那條問。

「我十點要睡覺。」黎暮看都沒看,便輕飄飄地說。

這回秦以涵真像看怪物一樣看黎暮了:「你是老頭子嗎?」

「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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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才一般睡得這麼早。」秦以涵抱臂瞥著他道。

他居然十點就睡覺了。難道他一點兒夜生活都沒有嗎?像她這種除了工作之外,一般死宅在家裏的人,每天晚上都要過了12點才睡!她是標准的夜貓子一族。

黎暮沒理她的「傻瓜式問題」,他站起,看似耐心已經快被她磨沒了:「我的睡眠時間是每天晚上十點到早晨六點。晚上十點之後,我不希望聽到這屋子再發出任何聲響,否則別怪我把你敢出去。」

黎暮目光冷冷,他根本就是認真的!

秦以涵心中雖然憤憤,但也知道這裏是黎暮的家,他是這裏的國王,她想在這裏免費的住下去,就要遵守他這些臭規矩。行,十點之後保持安靜,她勉勉強強可以做到,但……她手指往下一滑,點著另一條:「每天必須九點之前到家,回不來,不留門。抱歉,我經常要加班,這條我做不到。」像她這種,工作時間根本不固定,加班是常事,她根本不可能保證每天九點前就回來,他這根本就是在苛待她!

原本這條是黎暮對秦以涵的限定,因為他睡覺時周遭的環境一定要保持徹底的安靜,一點輕微的響動都有可能會吵醒他。但她此刻的神情不像是在說謊,故意氣他。想到他已經跟她結婚了,以後就要生活在一起,想徹底維持原來的生活已經不可能,遂,黎暮在這條上做出了讓步:「這條可以修改,前提是你十點回來後,不能發出任何聲響。不然,修改的條目作廢。」

秦以涵撇撇嘴,沒有吱聲。

「沒別的問題,今天就執行。」黎暮手插在褲兜裏,神情淡淡,「浴室有兩個,你用外面那個,我房間裏的,你不要使用。洗漱用品、餐具、杯子都自備,我不喜歡與別人共用。」他說完就走了。

「誰稀罕!」秦以涵嘀咕道,「真是龜毛。」

黎暮停住步子,轉身,目光冷颼颼地射過來:「你說什麼?」

「我說跟你結婚真是太、好、了。」秦以涵拿了紙徑直朝自己的房間而去。

這女人說起反話來倒是一套一套,以為他沒聽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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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毛嗎……她又見過真正龜毛的人是什麼樣嗎?

與其說是跟黎暮結婚,不如說只不過是跟他同住在一起而已只是住在了一個屋子裏而已。

原本以為是新的開始,沒想到卻是花錢的開始。因為一時腦殘,她把大部分東西都丟了,所以現在只能重新花錢置辦。她想過要不還把那些被她丟了的東西拿回來,顏如玉應該還沒打包走,但後來一咬牙,為了不讓自己惡心,她寧願花錢重新買了。

秦以涵不到一個小時,就把東西收拾好了。現在在她心中僅存的對黎暮的好感只剩下他還給她准備了床和被子,而不是讓她自己去買。

婚姻果然是墳墓啊,明明之前,她對黎暮的好感直線飆升,但這才搬進來第一天,簡直就快突破負數了。這人與人啊,果然還是距離產生美,一旦距離近了、接觸多了,美就沒了,只剩下失望。

秦以涵背著包出來,打算去一趟超市。結果就碰到黎暮在外面打電話,他看她一眼,她卻一聲招呼都不打地就走了,實在是不想跟這個人說一個字兒了。但黎暮卻問道:「去哪兒?」

「超市,你也要去嗎?」

「等我。」黎暮思慮幾秒,丟給她這樣一個答案,又繼續講電話去了,讓秦以涵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頭,幹麼問他去不去!

黎暮開車載著她去超市,二人一路無語,還不如沒有結婚的時候那般吵吵鬧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