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篇

 奉命成婚:老公,求放過

不知流火 作品,第70頁 / 共1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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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您沒事吧?水有沒有濺到您身上?」秦以涵連忙扯過紙巾一邊擦著熱水一邊問道。

詩母卻是無比震驚道:「你……你跟小暮……你們已經領證了?」

秦以涵沒想到自己的一句探問竟然是真的,黎暮竟真的沒把他們已經結婚領證的消息告訴他父母。對他來說,他們結婚其實不是一件重要的事吧。

所以,領到結婚證之後激動的人只有她,迫不及待地告訴家人的人只有她,「猴急」地要一起生活的人還是她。結果呢,人家只是把結婚當成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人家心中不僅另有真愛,還不屑於或者根本不曾想過把他們結婚的事告訴自己的父母。

她倒好,現在還為了他不過吻了她一下而百爪撓心,她到底在激動個什麼啊?

詩母似乎因為兒子沒告知他們已經領證的事很是傷心,雖是跟她說著話,問了她許多的問題,也問了她關於黎暮的許多問題,但臉上的笑意卻不多。快六點的時候,詩母才離開,秦以涵一直將她送了出去,下面有司機來接她。

詩母沒有對她表現出喜歡或者厭惡,兩個人說話也是幹巴巴的,沒什麼營養。就像兩個不得不面對的人,說著一些無聊話。

這黎家人真是一個比一個奇怪啊,兄弟跟自己的大哥搶女人,明明黎暮是她婆婆的兒子,婆婆卻要透過她來獲知自己的兒子最近在忙什麼。她又算什麼,是一個被騙到結婚才知道自己老公跟自己大嫂牽扯不清的傻女人而已,她能知道個P啊。

對,她就是個傻女人。

秦以涵上樓時順帶買了一些面條和黃瓜、芝麻醬,草草下了面吃。她把黃瓜加進碗裏,又抬頭看了一眼這個奢華卻顯得無比空蕩蕩的家,心中的失落感也就更加濃鬱。人家剛結婚的一般都是如膠似漆,她卻像將要跟丈夫離婚的女人。這要說他們才結婚57個小時,沒人會相信吧。

剛吃了一口,門就開了,她轉頭看到黎暮一臉疲憊的回來,瞧見她,動作微頓,似乎是忘了家裏還有一個她了。他關上門,走了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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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又去找見他那個可憐的大嫂了,還是去找女人發泄完了剛回來?瞧這滿頭大汗的,鐵定是剛做完某種運動才回來的。

秦以涵沒理他,繼續低頭吃飯,順帶看電視。

黎暮從她身邊走過也沒說話。但又停住腳步,轉頭道:「在吃什麼?」

「飯啊,沒看到嗎?」想說沒長眼睛嗎,但她還是臨時換了詞兒,不過口氣還是挺沖的,聽得黎暮俊眉略皺:「我的呢?」

「什麼你的?」秦以涵裝傻,「哦,你說飯啊。我以為你在外面吃過了呢。況且,我做得飯可能不幹淨,你吃了不怕被噎死?」

不被她的飯噎死,也會先被她的話噎死。

一句話嗆得黎暮臉色唰地就變了。他冷硬著臉色離去。

雖然逞了口舌之快,但看他生氣離開的背影,她馬上就又後悔了:「面條在鍋裏,要吃自己挑。」

黎暮微停住腳步,直接進了屋。

愛吃不吃!秦以涵眼眶發紅,挑了一大口面條塞進了嘴裏,只覺得心裏更加酸澀。

片刻,黎暮出來,身上冒著濕氣,顯然是簡單地沖了個澡。然後自己挑面,坐到她面前。看著桌子上的簡易「作料」,竟一時不知該如何下筷。看她依舊不理自己的吃著,就也認了,夾了黃瓜,倒了調好的麻醬其實,這也是他自回來後為數不多的在自己家裏吃飯。雖然簡單到可憐,但終究與在外面餐館吃飯的感覺不一樣。

白天吻她的事,不止出乎她的意料,也出乎他的意料。所以接到老同學約他出去打籃球,他就應下了,直晃悠到天黑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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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均是無言,吃得差不多了,秦以涵才忽然出聲道:「你媽媽下午來過了。」

黎暮看向她,眼中毫無波動,似乎來的只是一個陌生人:「她來跟你說過什麼了?」

秦以涵拿著餐巾紙擦著嘴,觀察著他的表情:「你媽媽不知道我跟你結婚了,她還以為我在跟你同居。」

「我們結婚的事,我還沒有告訴她。」算是他的事後解釋。

「我告訴她了,她好像挺傷心的樣子。」秦以涵瑉瑉嘴,將餐巾紙丟進腳邊的垃圾桶,托著下巴,「雖然我們結婚的事對我跟你來說沒什麼大不了的。但對你家人來說算是件大事吧,你媽媽……」

「你告訴你父親我們結婚了嗎?」黎暮冷聲打斷她,秦以涵頃刻臉色就不好了。

「你的家事,我不想管;我的家事,你也不要隨便就指手畫腳。」

兩人再次針尖對麥芒,秦以涵噌地站起,低首:「是我又多管閑事,對不住。」

她端起餐具進了廚房,把鍋碗都洗了幹淨,唯獨沒管黎暮用的餐具。黎暮看著她旋即進了自己的房間,只覺得一口氣堵在心間。如何都運暢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