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篇

 我曾愛你,至死方休

花言 作品,第98頁 / 共345頁  

 大小:

朗讀: 

「沈氏集團總裁今日公開宣布近日會舉行訂婚……」電視機裏播放的聲音越來越小,我正低頭拆著毛線,見狀抬起了頭,然後就見他站在電視機前,手中握著遙控器,見我看向他。他彎下了唇角:「可以換個台嗎?」

「我還沒聽完呢。」我偏頭看了眼電視機,發現方才的新聞已經播放完畢了。於是聳了聳肩膀,又低下頭拆著毛線。

他見我不再看了,便走了過來,他身形高大,頎長,眼底總是蘊著淡淡的笑意,有事沒事都喜歡笑著,哦對了,他是林征淮。

林征淮坐在我的旁邊,手閑適自然的搭在我的肩膀上,然後腦袋自然的靠過來,說:「你要回去了嗎?」役節估巴。

「當然。」我揚了揚眉頭。我當然要回去了,特別是聽到這則新聞以後,這簡直就是我回去的理由,不是嗎?

林征淮沒有再說什麼,只是順了順我的頭發,將我手中的線團拿走:「給你訂了這周三回去的機票。」

我低聲笑了,伸出手怕了拍他的肩膀:「辛苦了。」

是的,這裏不是林城,而是法國,這裏也不是我的家,而是林征淮的,不過我兩年前就到這裏住了。

周二那天晚上。林征淮特意吩咐廚房做了一桌子的好菜,像是壯行一樣,與我碰杯,我笑笑,揚頭一飲而盡,倒是有一些去赴死的錯覺。

不過,已經坐過牢的人了,赴死這種事情幾乎每天都在監獄裏上演,殺人犯都見的多了,倒是沒什麼可怕的。

周三早上我飛往林城。這個讓我魂牽夢繞的城市,這個傷我最深的城市,三年一晃而過,我簡妤,又回來了。

城市假期 Amocity
城市假期 Amocity

  

此時正值冬季,林城冬天冷風刺骨,大雪飄揚,我從機場出去,正巧黑天,鵝毛般的大雪從天上飄落,在路燈的映襯下顯得很溫暖。

可踏上這邊熟悉的土地,我的身體就從下到上的竄出寒意。

這天晚上,我住進林征淮早先在市中心給我留下的房子。

回到林城,鋪天蓋地的新聞。比在法國時要多得多,沈家總是願意活在風口浪尖上,不管這輿論是好的壞的,他們總有自己的一套辦法。

不過我也不介意,將我回國後的第一次公開亮相送給他們,特別是,這場訂婚典禮的主人公。

我坐出租車來到舉行典禮的酒店,穿著很普通的黑色大衣,腳踩一雙紅色高跟鞋,為了參加這場訂婚典禮,我特意化了精致的妝容。

我見門口的侍應正在接收邀請函,動了動眉梢,我斂著神過去,很自然的從包裏面拿出自己的邀請函,沖侍應嬌媚一笑,抬步走了進去。

我進入大廳,將自己隱匿在人群中,訂婚典禮請的人不多,也沒有對外公開,整個場面很大氣,很華麗,倒是不太符合他的風格。

因為站在角落,又是這樣的日子,沒有人注意到我,不久後,訂婚典禮正式開始,所有人的目光開始投向台上。

人群中幾乎一眼就可以看到的男人,遺世獨立一般寡淡的站在那裏,沒有任何的表情,辨不清喜怒的神色,他還是老樣子,還是散發著那不可名狀的氣場,叫人忍不住多看兩眼。

訂婚典禮的步驟不繁瑣,我也舉行過,主持人介紹完兩位主人公,接下來就會交換訂婚戒指,之後就是敬酒。

當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他們的身上,我緩慢閑適的走到前面,站在正中央的位置,停下了腳步,主持人則在台上興奮的說:「現在請兩位新人交換訂婚戒指。」

城市假期 Amocity
城市假期 Amocity

  

接著,他們就相對而站,准備往對方的手上戴戒指。

這個時候,場內一片寂靜,播放著輕柔舒緩的音樂,而我也在這時候,伸出手緩慢而有力的鼓掌。

這聲音在安靜的氣氛下,顯得格外突兀,台上的人,很快將目光轉到台下,並盡可能快速的搜索我的位置。

台下的一眾人,也都看向我,並且下意識的後退了,我勾著唇角戲謔的看著台上的他們,饒有興致的期待著這一切。

「沈淩塵,你與我姐姐訂婚這麼重要的日子,怎麼不通知你這個前妻,我呢?」

是了,沈氏終於有了總裁,那就是用我作為跳板奪取沈庭松信任,將我送進監獄的沈淩塵,而即將與他訂婚的女人,就是簡家現如今的當家人,簡涵。

我的聲音就像是平地驚雷,將整個現場炸開了鍋,這真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時刻,特別是看到簡涵臉上那精彩的神情,甚至沈淩塵,都幾不可察的蹙了下眉頭,眼底閃過了驚訝。

我緩緩的走上前去,走上台階,來到他們的身邊,而台下沈家和簡家人都驚呆了,他們看著我,但並未阻止我。

沈淩塵冷冽著神色看著我,簡涵則緊緊勾著沈淩塵的胳膊,我眯了下眼睛,輕笑著說:「怎麼,我來參加你們的訂婚典禮,你們看起來不太高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