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篇

 我曾愛你,至死方休

花言 作品,第275頁 / 共3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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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起去沈氏開會,並且一起等待新品銷售的成績。

前期已經不知道打了多少的廣告,沈家又一直備受矚目,這次的銷售的情況一定十分可觀。

沈淩塵並未出席這次的會議,主持會議的是沈昱軒。

中午一過,報告出來,開門紅,銷量一路飆升,沈氏口碑還在,所有人都松了口氣,我自然也同樣。

只是不能夠跟沈淩塵分享喜悅,真是叫人遺憾。

「二哥昨晚喝多了,早上胃裏不舒服,人在醫院呢,不然一定可以與他一起分享。」

我淡淡笑了笑:「是啊,沈氏這些年在他手裏,總算沒有搞砸了。」

可以後搞砸不搞砸又不是說的准的。

沈昱軒靠近我,在我耳邊低語道:「簡妤,二哥昨晚應該是被你刺激了吧,說實話,爸並不同意周六銷售新品,但他堅持了。」

我暗暗動了動眉梢,沈淩塵堅持了?跟沈庭松堅持?那麼言聽計從的沈淩塵,怎麼可能去堅持。

「原來是這樣,我也很希望他的堅持會給他帶來好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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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 我後悔了

定在周六的新品銷售沒有幾天了,我開始全心投入到工作中,新品銷售的前一天,宋時和沈小瑜約我出去,說是好久沒有聚在一起。

我答應下來,下了班囑咐林征淮和小樹自己吃點什麼。就去赴約。

宋時現在小有名氣,出個門都會遇到粉絲,我們就在一個藍調酒吧喝喝酒,聊聊天,氣氛好。歌曲佳。

沈小瑜跟我說了沈淩塵的事情。事後被老爺子狠狠教訓了一頓,在沈家幾乎失去了寵愛。

不是有句話叫不作死就不會死嗎?

可能沈淩塵還沒有領會這句話的精髓。

一杯兩杯的慢慢喝著,聽聽音樂,算是舒緩心情,原本都很好的,氣氛也那麼對,可是林城偏偏就這麼大,大家的圈子也都沒有那麼廣。

三個人准備走的時候,不遠處突然走過來一個男人。腳步虛浮,但強硬著沉穩,燈光昏暗,也可以從氣質認得出這人是誰。

合著,他這是早就在了。

沈小瑜和宋時見是沈淩塵,全都不約而同看向我。我淡漠著神色說:「走吧。」

我轉身離開,沈淩塵卻倏然拉住我的手,然後不由分說的將我拉走,我掙了兩下:「沈小瑜。報警,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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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沈小瑜拿出手機准備報警,沈淩塵卻回頭拿過她的手機摔倒座位上,接著強硬的帶著我離開。

我真是給他點臉了,讓他以為我可以隨便就帶走,怎麼出了這麼多事情,他還沒有臉啊。

我被他拽上車,幹脆利落的落鎖,根本不像一個喝醉了的人幹的事情,我想打電話,他就將電話給我扔到後面,不給我機會撿起。

車子一路開向酒店,下車後本想逃跑,也被他三兩下制服:「簡妤,你今天晚上必須要跟我在一起。」

「我為什麼要跟你在一起,你再不放手我喊人了!」

他才不會聽我說的,笑了笑說:「你盡管喊就是,看誰能來救你,林征淮?他也沒用。」

我被他扯到一個房間,抬眼一瞧,心裏不可遏制的一顫,他帶我來的不是什麼普通的房間,或者說這個普通的房間對我來說就是一場噩夢。

這是當年我被扣上跟質監局官員通奸時,被捉奸的那個房間,他帶我來這裏,想幹什麼?

我下意識的更加用力的掙脫他:「沈淩塵,你放開我,今天的事情我可以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