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權升追了上來,走在朝霞的身旁,卻不說話。這時,月亮升起了,好好的一張臉,被江水拉扯得不成型,又象上發現了別人的秘密,做著鬼臉。
回去的時候,李權升送朝霞到校門口,才想起手中的東西。他遞給朝霞,「這衣服,我一直沒賣。因為只有你才配穿。你拿著吧。不要誤解我。」
朝霞看不清李權升的表情,但是,她感覺到他的聲音有些發抖。她接在手裏,說:「多少錢?我要給你的錢。」
「只要你還見我,你想幹什麼都行。」
「我來殺你,你也願意嗎?」朝霞笑著說。
「只要能死在你的面前,我願意。」李權升的話很堅定
「不要瞎說了。快回去吧。都在一個小城裏,想見還不容易?」
聽朝霞這麼一說,李權升好象看到了一絲曙光。
林會和劉老師是不是去跳舞了,沒人去考證。最近,他們確實走得很近。每天上了早自習後,都是一起出去吃早餐。第一次,林會硬是要叫朝霞一起去。
三人來到校門口一家小吃店,一人要了一塊五一碗的牛肉面,結帳的時候,劉老師掏出僅有的三塊錢,難為情地說:「不怕你們笑話,我老婆每天只給我這麼多,差的,你們哪個自己補上。」朝霞和林會相視一笑,朝霞把錢扔給了劉老師,說:「今天,我請客」。以後,他們出去就沒再叫朝霞了。
林會的工作照常推進,不打一絲的折扣,看來她是下了大決心,不拿出點成績是不甘心的。這個女人,真不簡單,朝霞心想。
高一(1)班的班主任崔老師,他能當縣長兒子的班主任,這體現了孫校長對他的絕對信任。他又是高一年級組長。你要知道,只要跟長字掛上勾了,就有盼頭了。據說,孫校長當年就當過年級組長的。所以,崔老師想好好抓住這機會。他上完了課,還特的在教學樓去轉悠幾趟,當然暫時還只限高一,很有一番領導作風。其實,年級組長的實際權力就是負責管年級經費。學生除了繳納學費外,還繳了小數額的補課費以及資料費,錢都在他手上。這筆錢付了老師的補課費用了,還有多餘的,他負責支配開銷。他很會安排。星期六的晚上,他安排了一次聚餐,地點在「蝴蝶雞」,當然只限於高一的老師,他可例外地請了孫校長。孫校長聽說高一年級聚餐,很是高興。
「蝴蝶雞」就是一家火鍋店,地點不大,但能容納高一的老師。可是,來的人比預想的多一倍,因為,老師幾乎都帶來了子女,或者配偶。就朝霞不知道,沒帶兒子來。林會也把八歲的女兒帶來了,女兒梳著獨辮子,頭頂上紮一朵金黃的彩綢,比林會漂亮。
老師們都早早來了,圍著桌子說笑。崔老師忙得很,他要重新安排,還要親自到廚房監廚,老板在稱雞的時候,他是仔細看了稱的,在沒有任何懷疑的情況下,才點頭說行。
開始吃了。崔老師當然陪在孫校長的身旁。兩人坐在一起,看得出,崔老師比孫校長要年長。崔老師的鬢角已經有了一層無情的白霜了,眼角也有明顯的皺紋,可能是愛笑的緣故。崔老師在孫校長的耳邊耳語了一句,只見孫校長點了一下頭,崔老師才站起來,對全體老師高聲講道:「老師們,請安靜下來。我們今天難得聚在一起,更難得請到孫校長,下面我們請孫校長給我們講話。」說完,崔老師向孫校長一彎腰,說:「您請」孫校長站起來,舉起杯子,仍然是洪亮的聲音,「老師們,你們辛苦了!我們學校的振興,就靠你們了。今天,難得在一起,大家不要拘束,痛痛快快地吃好喝好。現在,我是借花獻福,敬大家一杯。來,舉起杯,幹!」
一陣熱鬧過去了,是一陣出奇的安靜。老師這時知道,要好好照顧自己的肚子了,同時還有身邊的孩子、愛人。林會卻不管女兒的,她站了起來,端著酒杯,走到孫校長跟前,用手推了推眼鏡,身子左右擺一擺,嫵媚地一笑,「孫校長,其實,真正辛苦的是你。我代表老師們,向你敬一杯。」說完,舉起杯子。
孫校長笑了,可今天他的臉怎麼紅了,真有些無法解釋。他和林會喝了酒,可總是不大沉著,能讓人看出一些慌亂來。林會看著孫校長的眼睛,喝下了滿杯的酒。這時,老師們停下筷子,看著他兩,唯有劉老師埋著頭,吃自己的。
孫校長跟林會喝了酒,眼睛四下收索。他看到朝霞低著頭,斯斯文文地吃著。他決定去敬朝霞的酒。他倒滿了杯子,端著走過去,說:「曹老師,他們叫你朝霞,不知道我可不可以這麼叫?」
朝霞趕緊站起身,笑著說:「可以,你要這麼叫,我當然高興。」
「你工作很出色,人更漂亮。我敬你。」說完,一揚脖子,喝了個光。這一次,比跟林會喝得瀟灑光彩。朝霞端起杯子,呷了一口。她還是和尹中在一起時,碰過酒杯的。孫校長見朝霞沒喝多少,不依不饒的,執意要她喝完,還說要學著喝點酒,以後還用得著的。朝霞不知道以後幹什麼還需要喝酒。看來今天的,是非喝不可了。她端起杯子,閉了眼,一狠心,喝了下去。馬上,一股熱辣辣的勁,哧溜從喉嚨滑下,在肚子裏散開,一下竄到了腳肚子。
孫校長回到座位,崔老師趕快給他夾了一塊雞,放在碗裏後,笑著說:「我也要敬您一杯。先幹為敬」一杯酒,幹淨利落地下肚了。孫校長也端起了杯。
朝霞穿上了李權升送的風衣,裏面套上一件黑色薄毛衣,大氣儼然一貴婦。林會見了,羨慕死了,連聲叫好看,直問在哪買的。要朝霞脫下來,讓她試試。林會穿上了,在屋裏轉一圈,問正在發呆的劉老師,好不好看。劉老師懶懶地抬起頭,瞟了一眼,不負責任地說:「好看。就象涼在衣架上的一樣。」
「什麼意思呀?」林會不高興地問道。
「衣架有沒有肉嘛?掛在上面的衣服好看嗎?」劉老師的解釋很殘酷,他又接著說:「這衣服是為朝霞設計的,你還是重新找人設計吧。」
林會以為劉老師會說好看,卻招來一盆冷水,原來也是個不會討女人喜歡的貨色。劉老師的這盆冷水沒潑醒她。
「你在哪買的?帶我去。」林會對朝霞說。朝霞不想告訴在哪買的,她根本不想去那裏了。
「快點,帶我去呀。馬上。」林會急急地說。這就是林會的風格。朝霞一想先答應過她的,只好去了。出門的時候,她帶上了買風衣的錢。
朝霞領著林會,徑直走進了李權升的店子。李權聲見朝霞進來,不用說,眼睛突然增大,也不知道說什麼。兩只手不停地搓著,看著朝霞笑。
林會指著朝霞身上的衣服,直接問:「還有她身上這樣的衣服嗎?」
「沒了。對不起。這樣的衣服,我們只批一件。多了,穿著就不好看了。」李權聲客氣地說,「其實,你不適合穿這衣服,我們店裏有你穿著好看的,不知道你看不看得上。」
說著,李權聲取了一件粉色的寬松型的羊毛衫,還配有同色的圍巾,對林會說:「你高,但瘦,很適合穿淺色的羊毛制品。這樣,可以把你顯得豐滿些,有韻味些。」李權聲這麼一說,林會覺得很有理。她買衣服,從來就只注意別人穿著好看,她就要買,卻沒根據自己的身材來作決定。她拿過李權升手中的衣服,去試衣間了。這時的顧客很少,剩下朝霞和李權升。朝霞掏出錢,遞給了李權升。李權升小聲說:「你還拿我當外人看。你是看不起我這個跟文化不沾邊的商人。」他接過錢,眼睛潮濕了。
朝霞見他這麼在意,說:「下次吧。下次有適合我的,我就要了。」
